对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评委资格有什么规定,改革评标办法彻底杜绝围标行为的可能性是什么

对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评委资格有什么规定吗?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围标现象应当否决投标?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对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评委资格有什么规定、改革评标办法彻底杜绝围标行为的可能性是什么、关于评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关于评标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哪些,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对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评委资格有什么规定,改革评标办法彻底杜绝围标行为的可能性是什么

本文目录一览:

1、 对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评委资格有什么规定

2、 改革评标办法彻底杜绝围标行为的可能性是什么

3、 关于评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4、 关于评标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对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评委资格有什么规定

法律咨询:对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评委资格有何强制规定

律师回答:

(一)评委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与项目所涉及的专业相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

(二)评委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三)评委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四)评标专家应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提供的有关专家名册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确定;

(五)评标专家应具有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熟悉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并具有一定的招投标实践经验;

(六)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作为评委参与评标。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投标...

二、改革评标办法彻底杜绝围标行为的可能性是什么

分析围标的成因我们可以看出,受围标的项目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评标办法与投标均价挂钩。这种评标办法的指导思想是:相信大多数,防止“恶意低价”。所谓“恶意低价”是指,报出即便穷尽正当的能够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手段仍然无法达到的“过低”的价格。发标单位担心,投标单位如果以过低价中标,将不可避免地使用伪劣产品,使质量、工期得不到保障。在市场不成熟、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这种担心不能说没有道理。但笔者认为,这种评标办法其实是不利于社会整体生产水平提高的,只是一种市场转型阶段的过渡性办法。

在目前招投标市场逐渐成熟、相关法制趋于健全的情况下,再以这种方法评标,显然有“逆向淘汰”之嫌,不仅使新技术、新机械的运用不能立即体现到报价及工程建设上,而且也不利于运用竞争机制,鼓励低价、鼓励竞争、推动企业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促进行业发展。最低价中标...

三、关于评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评标应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即由招标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挑选符合条件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工作。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即法定强制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必须符合本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对法定强制招标项目以外的自愿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本法未作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工作,对招标人负责,从投标竞争者中评选出最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投标者,最大限度地实现招标人的利益。

一,评标原则是招标投标活动中先关各方应遵守的基本规则,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2)严格保密;

(3)独立评审;

(4)严格遵守评标方法。

二,是运用评标标准评审、比较...

四、关于评标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我们现行的评标制度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由业主参加的专家评委评标,确定谁中标由评委决定。二是评标过程实行全封闭,除特大的工程拉出去隔夜评以外,99%的工程是在交易中心当天评完。下面谈谈个人所看到的几个问题:

1、评委(含业主评委)的权力过大专家评委一般是这样组成的:如业主参加2人,就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评委由7人组成;如业主参加3人,就从专业库中随机抽取6人,评委由9人组成。现在专家在交易中“跑风”的问题基础上解决,但某个专家为某个企业服务事情却不可避免。

评标时评委分两组,如7人评委则分3人和4人;9人评委则分4人和5人。两组分别评技术标和经济标,业主代表也分别参加到两个组中进行评标。由于专家和业主代表的个人素质不一样,在某种情况下,一两个人是可以左右中标结果的。假如评委中有一个老专家,老专家德高望重,往往一句话就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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