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婚前财产公证是如何规定的,法律对婚前财产协议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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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婚前财产公证是如何规定的,法律对婚前财产协议是如何规定的

本文目录一览:

1、 法律对婚前财产公证是如何规定的

2、 法律对婚前财产协议是如何规定的

3、 法律对婚姻财产制是怎样规定的

4、 法律对欠款逃债的后果是如何规定的

一、法律对婚前财产公证是如何规定的

李女士问:

3年前我母亲去世,去世时留下一套房子及10万元存款,现在我父亲准备,听人说再婚夫妻最好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请问,公证是怎么回事?我父亲结婚前应当与他的结婚对象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吗?如果不办理公证,他们结婚后再离婚的话,女方是否会分走一半财产?

答:我国《公证法》第2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从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来看,经过公证的法律文书的证明效力比较高,但是并不是说不经过公证的协议就没有法律效力,你父亲再婚前是否愿意做婚前财产公证是他和他对象两个人的事,如一方不同意就没法做婚前财产公证。按照我国《》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发生纠纷时,只要有相关证据证明事实情况就可以。如果协商好办理婚...

二、法律对婚前财产协议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婚前财产协议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资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婚前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

三、法律对婚姻财产制是怎样规定的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婚姻家庭观念的变化,夫妻间财产制度出现了约定财产制,并且在我国新修改的《民法典》中被确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有些人认为《民法典》的修改是成功的,把夫妻约定财产制明确到法律上,有法可依;有些人则认为在中国特别是在农村,女方婚前大部分没有什么财产,一般是嫁出去并以此为生,约定财产制是否符合国情,还需要研究。

新《...

四、法律对欠款逃债的后果是如何规定的

还有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我想楼主应该不知道他们夫妻财产的约定,抑或知道也要说不知道,所以,由此我得出和楼上几位大致相同的意见。他的妻子有义务偿还债务,但仅限于用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而不能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所列的一方的财产偿还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另外就是本案的关键,时效问题了。从实践的角度看,我不同意上面一些人的意见。我认为有可能要回钱。毕竟,非常有利的一点:欠条上没有明确还款日期。这时就有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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