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开发商的几大陷阱是什么?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房产开发商的几大陷阱、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注意事项、房产买卖合同如何公证、房产买卖合同有哪些条款,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房产开发商的几大陷阱
2、 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注意事项
3、 房产买卖合同如何公证
4、 房产买卖合同有哪些条款
1、期房宣传并不完全真实
期房不象现房,现房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买房人在签约前对房屋的具体状况可以一目了然。但在买期房时,工地上只有在建工程,买房人看到的只是开发商提供的宣传广告上的美丽蓝图,所以极易被误导。这些宣传包括:楼书、广告、小区规划图、沙盘等等。买房人要明白的是,绝大多数宣传并不能约束开发商,因此千万不要过于相信。
2、特价房陷阱
特价房向来是吸引广大购房者前去看房的有效方式,而且每每都倍有成效。但是部分特价房房源略带缺陷,比如面积比上做得不到位、开发商不具备开发资质、户型存在问题、个别商业产权的项目以特价房为噱头销售等等。因此,购房者在购买时应该了解全面,考虑清楚,并和非特价房做比较,不可盲目冲动下单。
3、面积中的“猫腻”
买房先要弄清楚一个关于面积的基本知识:建筑面积等于...
一、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注意解决那些事项
一般来说,这些途径可以概括为: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1、和解
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
它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的法律约束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使和解结果成为一纸空文,延误了纠纷的有效解决。
2、调解
调解是由争议各方选择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调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
此方法解决纠纷的可能性较和解大一些,但由于调解协议与和解协议一样不具有强制性效力,也使得纠纷的解决难尽人意。
3、仲裁
这是指争议各方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以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法定的仲裁机...
1、办理房产买卖合同公证出售方应提供什么材料?
答:出售方(房地产经营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可一次性报公证处备案):房产买卖合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许可证》、《建设许可证》、投资项目计划表、《开工许可证》、《房地产证》或《土地使用合同》或用地红线图、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件、签订合同的公章式样及签字人的签名式样、代收房价款的银行名称及帐号等。
2、办理房产买卖合同公证购买方应提供什么材料?
答:应携带房产买卖合同,填写房产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向公证机关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
(2)购买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一、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的主要相关条款:
1、买卖合同的双方即买方和卖方;
2、房地产的座落、地号、产权所有人、产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性质、房屋建筑面积、占用土地面积、房屋结构、四至界限、附着物、附图等;
3、使用年限;
4、房地产成交价格;
5、房地产价格支付期限和方式。合同应载明以人民币或某一特定外币支付房地产价金,约定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以及最后付清的时间;
6、定金。定金可以抵房款。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按合同履行的无权要求归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未按合同履行的,要双倍返还定金;
7、房地产交付时间;
8、卖方保证出卖的房产权属务必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由卖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给买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卖方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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