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责任期限及免责条款的约定是如何的,关于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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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责任期限及免责条款的约定是如何的,关于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是如何的

本文目录一览:

1、 关于保险责任期限及免责条款的约定是如何的

2、 关于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是如何的

3、 关于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范本内容

4、 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及质押合同是如何的

一、关于保险责任期限及免责条款的约定是如何的

【案情简介】

1999年9月,原告之子王某某所就读的大连教育学院大学附属中学以该校学生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向甲保险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甲保险公司")投保了团体意外伤害险、附加伤害医疗险和学生幼儿团体住院医疗险。作为保险合同组成部分的学生幼儿团体住院医疗险保险条款中写明:保险期限为一年。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险单生效30日后(续保者自续保生效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甲保险公司就其实际支出的床位费、手术费、药费、化验费、检查费等合理医疗费用,按下列级别分段计算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其中1000元以下部分,给付比例为55%;1000元以上至4000元部分,给付比例为60%;4000元以上至7000元部分,给付比例为70%;7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给付比例为80%;10000元以上至30000...

二、关于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是如何的

关于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是如何的

一、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1、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断、中止和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和延长的法律后果。”这就明确地告诉我们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债权人没有在该期间主张权利,则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

2、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可因一些法定事由而中断、中止、延长。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债权人没有在该期间主张权利,则可能丧失胜诉权。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可因一些法定事由而中断、中止、延长。

二...

三、关于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范本内容

关于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范本内容:

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

编号:______年[]字______号

质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质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__字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条乙方出质的权利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质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______________(大写)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质权...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及质押合同是如何的

控股子公司有独立的民事能力,如果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是真实的,并且办理好相应的手续,就是有效的。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一、法律地位

1、子公司虽受母公司实际控制,但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己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注意:分公司虽不具独立法律地位,但依《民事诉讼法》、《民诉意见》,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二、责任承担

1、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互不连带,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资金,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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