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收养公证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要求?办理收养孤儿公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办理收养公证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办理收养孤儿公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办理收养孤儿公证要注意什么、办理收养手续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一)收养人应提交: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2.要求收养子女的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本人经济状况、有无抚养能力以及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交结婚证,未婚者提交未婚证明,离婚者提交离婚证明,丧偶者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
4.收养人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家庭、年龄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的证明;
5.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婚姻、子女状况证明;
6.县以上医院出具的不孕(不育)诊断证明;
7.事实收养公证应出具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共同生活多年的证明材料,如是捡拾的弃婴应出具捡拾弃婴的证明材料。
8.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应提供三代以内同辈旁系...
1、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居住在异地的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2、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3、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5、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需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允许监护人将其送养。
6、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不得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相关收养的法律法规:
《收养法》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居住在异地的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2、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3、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5、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需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允许监护人将其送养。
6、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不得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相关收养的法律法规:
《收养法》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导读:收养孩子有什么手续?除了申请的手续,收养相关证明,涉外收养证明以外,还要办理哪些手续,办理收养手续的法律依据又有哪些?下面华律网小编民法典将为你一一解答。
办理程序
(一)本人向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个人、家庭有关情况,并根据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的告知事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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