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计价的税收筹划,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操作时要避免哪些误区

固定资产计价的税收筹划包括?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操作时要避免哪些误区?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固定资产计价的税收筹划、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操作时要避免哪些误区、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政策新规定有哪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递延所得税资产,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固定资产计价的税收筹划,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操作时要避免哪些误区

本文目录一览:

1、 固定资产计价的税收筹划

2、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操作时要避免哪些误区

3、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政策新规定有哪些

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固定资产计价的税收筹划

固定资产计价的税收筹划

1.什么是固定资产

根据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企业在对固定资产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注意以下三种情况:

(1)凡属企业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只要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不论其价值多少,均应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不属于企业生产经营主要设备,凡符合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和“使用年限不超过两年”的条件之一者,可以不作为固定资产。

(3)可不作为固定资产处理的物品,应视为流动资产进行核算,仅就实际交付使用的数额列为当期费用。

2.固定资产计价的税收筹划...

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操作时要避免哪些误区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可以说是2014年最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本文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以下简称64号公告)等相关政策,提醒企业在实务操作中应避免的误区。

误区一、固定资产标准变为5000元

财税〔2014〕75号文件虽然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从法律的级次和文件内容来看,并没有改变《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相关法律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时间”或“使用寿命”标准,也就是说固定资产的定义还是按照以下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

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政策新规定有哪些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就有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予以明确。该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该通知明确规定:

一、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二、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递延所得税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销售商品或其他方式形成的固定资产所包含的内部未实现销售损益应当抵销;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相关的部分应当抵销”。此规定没有规范由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产生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合并抵销。笔者就此问题分析探讨。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递延所得税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依此规定,企业集团内部交易形成的固定资产,当存在减值迹象并确认发生减值时,按准则规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为: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一方面作为资产损失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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