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账务如何处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账务如何处理?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账务如何处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不动产转让跨境避税有什么后果、不分地域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账务如何处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本文目录一览:

1、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账务如何处理

2、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3、 不动产转让跨境避税有什么后果

4、 不分地域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一、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账务如何处理

对于按规定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账务处理上采用不同的方法:

(1)购入货物时即能认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如购进固定资产,购入货物直接用于免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记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

例1:B公司从C公司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设备,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为17万元,款项已支付。

借:固定资产1170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0

(2)购入货物时不能直接认定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如果这部分购入货物以后用于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应将原已记入进项税额并已支付的增值税转入有关的承...

二、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本条规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1.纳税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增值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购买方在购买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后,如果再转售的话,由于增值税实行道道课征、税不重征原则,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含的增值税额应予以抵扣,而...

三、不动产转让跨境避税有什么后果

通过间接转让我国财产的交易,规避缴纳企业所得税,已经成为跨国公司逃避税的重要手段之一。税务总局近日明确,间接转让财产交易的范围从股权转让延伸到中国境内不动产和其他中国财产的转让。专家称,这意味着此后跨国公司利用不动产转让的交易来进行跨境避税的行为将迎来监管重拳。

上述内容是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7号公告)所做出的规定。7号公告对间接转让财产交易适用一般反避税规则的范围、合理商业目的判定要素、纳税义务、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利于加强跨境税源管理、打击国际逃避税。

近年来,跨国公司利用各种税务筹划方案逃避税的情况愈演愈烈,据官方披露的数据,2005年至2012年,我国每年通过反避税挽回的损失从4.6亿元升至346亿元人民币。

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四、不分地域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情况。按照国家新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从9月15日开始,企业申报日期截至10月15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在发布会上联合发布了有关情况。

新办法打破区域界定限制

据介绍,新办法与原认定办法区别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税收优惠政策范围方面,原认定办法规定只有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新办法则打破了区域界定,只要通过认定,就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扶持优惠政策实现了由区域政策向产业政策的转移。

组织认定机构方面,新办法规定由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各省(直辖市)及自治区科技厅(委)、财政厅、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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