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常住人口姓名变更登记条件,南宁市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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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常住人口姓名变更登记条件,南宁市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本文目录一览:

1、 南宁市常住人口姓名变更登记条件

2、 南宁市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3、 南宁市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4、 南宁市房屋租赁登记

一、南宁市常住人口姓名变更登记条件

对于南宁市常住人口姓名变更登记条件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受理条件

1、宗教名与世俗名改换的;

2、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婚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将子女姓名变更的;

3、在同一学校、小区(村委)或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给生活、工作带来不便的;

4、姓名用字不雅,字音字义有辱人格的;

5、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6、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人口信息系统记载的姓名与实际用名不一致的;

7、其它特殊原因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方可受理。但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接受刑事追诉、服刑、被劳动教养、被通缉、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一律不予更改姓名。对未满6周岁学龄前儿童...

二、南宁市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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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所证明;

2.业务范围中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需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3.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4.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5.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6.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7.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8.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9.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10.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

三、南宁市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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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注意

1、产权清晰

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者是否一致;搞清楚所卖房屋的性质;

产权证上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相符;验证产权证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2、产权的完整性

确认产权的完整性就是要判断其房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以避免在过户后出现不必要的争议与纠纷。

3、房屋质量

观察房屋的结构,建筑与装修材料。看房屋的内外部结构是否被改动过;是否有私建部分;是否有占用走廊或阳台等;牵涉到阳台的面积怎么算的问题。

4、居住空间

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是否合理;是否适合居住;活动空间大小等。

5、装修...

四、南宁市房屋租赁登记

对于南宁市房屋租赁登记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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