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执行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产生费用如何承担,刑事案件再审能否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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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执行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产生费用如何承担,刑事案件再审能否中止执行

本文目录一览:

1、 相互执行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产生费用如何承担

2、 刑事案件再审能否中止执行

3、 刑事司法执行请求妨碍正在进行的调查怎么办

4、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中止执行

一、相互执行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产生费用如何承担

相互执行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产生费用如何承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相互执行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产生的费用,有条约规定的,按照条约承担;没有条约或者条约没有规定的,按照平等互惠原则通过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相互执行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产生的费用,有条约规定的,按照条约承担;没有条约或者条约没有规定的,按照平等互惠原则通过协商解决。

公诉案件可以撤回起诉吗

2013年新刑诉法正式实施,对很多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都做出了新的规定,但是对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这一重要的诉讼制度,仍然没有被纳入法制的轨道。由于我国的公诉撤回制度只是在两高的司法解释中略有涉及,缺乏法律的根基,使得公诉撤回制度的存在性遭到非议。

公诉案件撤回是现代意义上的公诉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刑事案件再审能否中止执行

刑事案件再审能否中止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案件进行再审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中可以中止执行的情形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申请人对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有权进行处分,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暂缓履行义务,暂停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中止执行。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确有理由的...

三、刑事司法执行请求妨碍正在进行的调查怎么办

刑事司法执行请求妨碍正在进行的调查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请求可能妨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关正在进行的调查的,主管机关可以决定推迟协助,并将推迟协助的决定和理由书面通知对外联系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第十六条主管机关收到对外联系机关转交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及所附材料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根据本法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认为可以协助执行的,作出决定并安排有关办案机关执行;

(二)根据本法第四条、第十四条或者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认为应当全部或者部分拒绝协助的,将请求书及所附材料退回对外联系机关并说明理由;

(三)对执行请求有保密要求或者有其他附加条件的,通过对外联系机关向外国提出,在外国接受条件并且作出书面保证后,决定附条件执行;

...

四、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中止执行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中止执行

(一)执行中止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引起中止执行的法定情形主要有4种:

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具体包括4种情形:第一,发生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如海啸、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当事人不能如期履行义务;第二,当事人经济或者生活困难,除维持家庭基本生活以外,无力履行金钱给付等义务;第三,当事人由于突发疫病等身体健康原因暂不能履行义务;第四,其他原因。

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第三人是指当事人以外的,法律上利益或者权利受到强制执行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三人主张权利的内容主要是物权或者债权,如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抵押权、质权、所有权以及因租赁关系而享有使用权等。此种情况下,执行标的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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