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今天给各位分享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关于进一步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通知、关于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
西宁市、海东行署、各自治州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办事处)、经委: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的要求,近年来,我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这对于协调劳动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从各地目前开展的情况看,工资集体协商还存在程序不规范、质量不高、范围不广等问题。一些企业重签订轻协商,一些企业没有认真履行工资协议,还有个别地区至今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稳步发展。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全省工资集体协
关于进一步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
西宁市、海东行署、各自治州劳动保障局、经委、总工会(办事处):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作为劳动法律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形式和手段。为了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推进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三方就进一步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劳动制度改革的客观要求,也是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各市(州)中心支行、县(市)支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交通银行长春分行、光大银行长春分行,长春市商业银行,吉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长春市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中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和指导,完善并严格实行工资总额控制制度的要求,根据原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各类企业全面实行〈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4]539号)和《吉林省工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1989]第16...
关于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应按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来确定;如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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