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今天给各位分享刑讯逼供能否“法”到“病”除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刑讯逼供举证责任应倒置有什么规定、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的现状、刑讯逼供防止方法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3、 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的现状
4、 刑讯逼供防止方法
证据是一门科学,对于这门科学恐怕百分之八九十的人对它感觉陌生,包括法学本科生。可就是这样一个似乎有些生僻的专业名词,在最近却成了媒体追逐的热点。
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口供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新规出台,肯定是件好事,但也旋即引起不小的争论。但是也存在一个技术性的疑问,那就是:“大家怎么知道某一起案件中没有刑讯逼供?法院如何知道侦察机关不是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口供;以暴力、...
刑讯逼供举证责任应倒置有什么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九十九条开庭审理前,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召开庭前会议,就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出示有关证据材料等方式,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说明。
第九十六条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涉嫌非法取证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1、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犯罪的案例
1996年2月,河南叶县发生一起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公安机关迅即“破案”。6名无辜者被抓,2人因不堪忍受审讯人员采用三角带、木棍、皮带、电警棍以及手摇电话的电击,只好按审讯人员的意图招供。“人证”、“物证”俱在,冤案遂成铁案。辩护律师据理力争,真凶突然现出原形,才把这些无辜平民从死亡线上拉回来。(见《律师与法制》1998第9期张*奎采写的《叶县冤案始末》)。
1998年**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某县公安派出所将涉嫌盗窃的一对夫妇抓获,稍后将女人放出,继续审讯其夫。几天后,女人看望丈夫时被告知其丈夫已经逃跑,该女人便开始了艰难的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地提出了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侵犯。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也规定了以下的内容:“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1、佘祥林杀妻案:一九九三年十二月,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何场村人,系京山县公安局马店派出所原治安巡逻队员佘祥林,因涉嫌杀死妻子而被刑事拘留。曾两次被宣告“死刑”,后因证据不足逃过鬼门关。后被京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但在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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