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案件中的事实婚姻解除如何认定??今天给各位分享重婚罪案件中的事实婚姻解除如何认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重构刑讯逼供罪的侵犯对象、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犯罪构成、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有哪些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 重构刑讯逼供罪的侵犯对象
一、构成重婚罪须有两个婚姻关系重合为前提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主观方面为故意或明知,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具有重婚行为,即重婚必然有两个婚姻关系的重合。
实践中,婚姻关系重合大致有四种情形:
1、法定婚(即依法登记)+法定婚
2、法定婚+事实婚
3、事实婚+法定婚
4、事实婚+事实婚。
前两种是重婚罪的典型常态,而对于第三种与第四种,即前一次是事实婚,后一次是法定婚或者前后两次都是事实婚的,实践操作上,原则上不构成重婚罪,但是若前一次的婚姻关系成立于1994年2月1日之前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
现行刑法第247条规定,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的方法以逼取口供的犯罪行为。1979年刑法第136条规定,刑讯逼供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对人犯实行肉刑或变相肉刑的犯罪行为。因此,于本罪而言,新刑法对旧刑法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造,它不仅缩小了犯罪主体,即从国家工作人员变为司法工作人员,而且还缩小了犯罪侵犯的对象,即从人犯变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即本罪的侵犯对象只能是存在于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笔者认为,刑法将刑讯逼供罪的侵犯对象界定在“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明显不适应新形势下司法实践。只有如此界定刑讯逼供罪的侵犯对象范围...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构成为:
(一)客体要件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本罪的对象是毒品原植物,即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
(二)客观要件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以及抗拒铲除的行为。所谓种植,是指播种、施肥、灌溉、割取津液、收取...
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有哪些
种植毒品原植物,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以及抗拒铲除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即构成非法种植毒品罪:
1.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根据这一规定,该罪的起刑数量标准是种植罂粟五百株。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只规定了种植罂粟的量刑数量标准,而对于其他毒品原植物量刑标准只规定了“数量较大”。这样规定是由于在我国境内出现的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的情况中,主要是罂粟;另外,由于其他毒品原植物的情况各不相同,相当复杂,也难以在法律中都规定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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