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办理有哪些前提条件(办理土地预审的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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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办理有哪些前提条件(办理土地预审的前置条件)

一、用地预审与建设用地报批先后顺序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先于建设用地报批办理。用地预审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上报审批的前置手续,是国家土地部门对项目用地指标情况的总体把控。

2、建设用地报批是项目立项后,实施过程中,土地管理部门在调查复核项目实际占地与预审指标的情况下,综合判断,依法批准项目占地。

二、发改立项的条件

1、一是规划部门出具的蓝线图(也有的叫红线图),

2、二是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预审意见,

3、三是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土地预审意见,

4、四是企业营业执照丶法人身份证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5、五是向发改局要求备案的请示。请示必须要有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年限等内容。由此,发改立项需要五个条件。

三、用地预审办理流程

1、项目用地单位提出申请。2、受理。责任单位为地籍规划股,对申报材料(申请表、申请报告及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许可证)齐全的,收件并组织材料。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退件并告知补全。

3、勘测定界。责任单位为勘测定界机构。对项目占地情况进行勘测定界。

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2、(1)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2)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4、(3)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4)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资金是否有保障。

6、(5)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项目用地预审是什么

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国土部门提供,建设用地单位填写相关内容);负责用地预审初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用地预审初审意见。

2、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规划图(省级以上项目,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基层国土所申领,作为报批必备件;市、县级项目,一般在进行预审现场踏勘时,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基层国土所申领)。

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交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协助提供)。

3、城市(村镇)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建设项目用地城市(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蓝线或红线图)。

4、建设用地单位向有权批准国土资源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5、审批类建设项目应当提供有效的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用地规划总平面布置图)。

(1)项目建议书批复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一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用地规划总平面布置图)。

(2)核准类建设项目应提供有效的发展和改革、经济贸易或行业行政管理等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告知书和拟报发展和改革、经济贸易或行业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应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

(3)备案类建设项目应提供有效的发展和改革、经济贸易或行业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建设项目备案批准文件和项目申请报告(应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

(4)列入已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管理部门批准的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有关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

6、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及论证意见、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修改规划听证会相关材料和听证会纪要。

7、根据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应提交的其它文件、证明材料和图件。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需提交拟订的分期实施规划方案,分期办理用地预审。

1、收件与受理:符合报件要求的用地预审申请及附件材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予以接受,转入受理程序,不符合报件要求的用地预审申请及附件材料,于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逾期不通知的,视为收理和接受(按规定需要补充材料的,收件日期以材料补充齐全的日期为准)。

2、办理与办结:符合受理条件的用地预审申请及附件材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般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需延长办理时间的,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六、用地预审规划条件办理先后顺序

1、(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

2、(三)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四)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4、(五)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七、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多久批准

1、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在材料齐全合格的情况下,一般不超过七个工作日就可批准。

2、用地及规划程序:首先到土地部门办理用地预审(4个工作日),然后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6个工作日),然后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个工作日),然后到规划部门办理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4个工作日),然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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