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离婚协议中常见的无效约定有哪些

离婚协议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呢?离婚协议中常见的无效约定有哪些情形?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离婚协议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离婚协议中常见的无效约定有哪些、离婚协议中存在合同的“先履行抗辩权”、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无效应适用民事诉讼程序的内容,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离婚协议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离婚协议中常见的无效约定有哪些

本文目录一览:

1、 离婚协议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

2、 离婚协议中常见的无效约定有哪些

3、 离婚协议中存在合同的“先履行抗辩权”

4、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无效应适用民事诉讼程序的内容

一、离婚协议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

另外,还要防止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隐匿财产,因此,不能做类似“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的约定,以避免离婚后丧失起诉分割对方隐匿的其它财产的机会。下面从几个具体方面来探讨如何签订离婚协议:

(1)离婚协议内容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

子女抚养问题争议不大,即使有争议,也可以很容易通过法院解决。但财产问题却漏洞较大,“财产已分割完毕”意味着双方对财产的数额、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数目均已协议一致,并处置完结。但是,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协议当中却没有体现。这样,会产生两种对立的观点:

第一种,既然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

第二种,既然...

二、离婚协议中常见的无效约定有哪些

无效约定之一: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婚姻自由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在不违反民法典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无效约定之二: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协议中相关禁止生育的条款是无效的。

无效约定之三: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继承权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开始的权利,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

除非是被继承人...

三、离婚协议中存在合同的“先履行抗辩权”

离婚后,双方名下的价值200万元的房产A归男方,男方给付女方100万元补偿款。

100万元分二次支付,第一次支付50万元,在办理离婚协议当天支付;第二次支付50万元,在2009年1月1日之前支付。

协议还约定,在男方支付完毕全部款项之后,女方有义务配合男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果男方逾期未能足额支付全部补偿款,该房产归女方所有,视为男方放弃房产份额。

在该协议中,还有对于涉及公司股权的处理,约定股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30万元股权补偿款。

2009年1月,男方并未能按约将全部100万元补偿款支付给女方;同时,女方也未将30万元股权补偿款支付给男方。

2009年2月,女方起诉法院,要求确认房产A归女方所有;男方抗辩说,因为女方不支付30万元股权款在前,既然女方违约在先,男方有权行使“先履...

四、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无效应适用民事诉讼程序的内容

一种观点认为:此协议在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时,已在离婚证中予以确认,即该协议通过政府的行政行为得到确认,故应通过行政诉讼程序来撤销政府的颁发离婚证的行政行为。

另一种观点认为:应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第二种观点为可取。首先,婚姻登记机关不具有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职能。其次,离婚双方对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只是符合离婚的条件之一,婚姻登记机关的行政行为只是对双方婚姻关系状况的确认,不是对双方财产分割协议的行政确认。原《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第17条还规定离婚的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规定明确表明离婚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内容不是婚姻登记机关对该协议的行政确认。因此,第三人认为离婚双方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损害其利益,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确认该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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