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遗属补助需要哪些条件才能申请(遗属有社保还可以享受遗属补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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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遗属补助需要哪些条件才能申请(遗属有社保还可以享受遗属补助吗)

一、老婆有城镇社保可以领取遗属费吗

家属有城镇社保不可以领取遗属费。遗属费是对有企事业机关养老社保的人一方去世,另外一方没有固定保障的家属的一个保障费用。如果一方已经有了城镇社保是不可以享受领取的,但是如果目前享受的城镇社保低于遗属费补助,则按照办理遗属费补助执行。

二、存在外省社保缴费记录怎么才能申领遗属

存在外省社保缴费记录申领遗属具体如下(已北京举例):

参保人员所属单位携带办理材料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遗属待遇申领手续。

1.参保人员所属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领的办理路径:“申报业务管理/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阅读《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条件须知》,填写参保人员及申领人信息,上传申领人身份证及申领人签字确认的《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承诺书》;

2.参保人员所属单位因注销等原因处于终止、中断缴费状态的,可以申领人直接申领。申领人个人通过“北京人社”APP渠道申领的办理路径:申领人手机下载“北京人社”APP,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

登录成功后,选择“服务专区/社会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阅读《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条件须知》,填写参保人员及申领人信息,签订《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承诺书》,上传本人身份证。

三、农村领取75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以申请遗属补助吗

可以。遗属补助与居民养老保险没有抵触关系,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后,可以继续享受遗属补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扩展资料:家属应该自退休人员死亡之日起三十日内前来办理死亡待遇的申领。每月的1-25日的工作日,家属可带齐资料到参保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死亡待遇包括1.丧葬补助金2.一次性抚恤金备注:如存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的,也会一次性退回给家属。

四、单位遗孀补助是否属于社保

1、对单位为《关于印发〈关于将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前已死亡的职工遗属办理申领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何时起计发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应当从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的次月起计发。但对《通知》实施之前已经死亡的职工,其遗属符合享受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条件的,职工生前所在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的,设定3个月的期限(7月1日至9月30日)。用人单位在设定的3个月中的任何时点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从《通知》实施的次月起计发。

2、非因工死亡职工的配偶有收入的,其符合条件的子女享受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是否相应扣减?

鉴于目前职工收入的不确定性,为了便于操作,死亡职工符合条件的子女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时不再考虑死亡职工配偶的收入,可以全额享受。

3、家居农村的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是否适当降低?

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是对职工遗属的最低生活保障,应当体现公平原则,因此家居农村的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

4、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如何申领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按月实际缴费满5年,在参加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期间非因工死亡的,其符合条件的遗属可以携带申请材料直接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生活困难补助费的申领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并支付相关待遇。

5、职工遗属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等待遇的,可否享受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已享受各类基本社会保险待遇的职工遗属原则上不重复享受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但已经享受了“征地养老”、“农保”待遇的职工遗属,若已享受的待遇标准低于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予以补足。

6、参加本市城镇养老保险的外省市成建制单位职工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可否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参加本市城镇养老保险的外省市成建制单位职工非因工死亡后,其符合条件的遗属可以享受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7、职工生前所在单位已不存在的,申请表格中有关项目如何填写?

职工生前所在单位已不存在,有承继单位的,由承继单位为职工遗属办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申领手续,《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中相关项目可直接填写承继单位的名称和社会保险登记码。

8、职工死亡证明可以由哪些部门出具?

死亡证明应由具有法定权限的部门出具,户口簿中的死亡注销记录、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文书等,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9、申请人与死亡职工关系的证明是否应由公安部门出具?

对于申请人与死亡职工关系的证明,可以以户口簿、原始的劳保登记卡、《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单位提供的职工档案记载等材料为准,不再要求公安部门另行出具。

10、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以何种形式支付?

申请人应当在办理申领遗属待遇手续时,提供待遇享受人的实名制银行帐户,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注入待遇享受人的实名制银行帐户,不能提供实名制帐户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邮政汇款,不发放现金。

11、职工遗属出国、出境时,其生存证明由什么部门出具?

符合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条件的职工遗属出国、出境的,必须提供居住地我国使领馆出具的生存证明,可以不再提供生活来源情况证明。

12、已故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是否纳入统筹?

已故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按24号文件规定纳入统筹,原生活困难补助费高于文件规定支付标准的,由原渠道予以补差。其他非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按24号文件规定纳入统筹后,原享受的生活困难补助费高于文件规定支付标准的,由原渠道予以补差。

13、原企业退养人员和精简回乡人员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可否享受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原企业退养人员和精简回乡人员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不能享受《通知》规定的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14、失业期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可否享受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失业期间办理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的人员非因工死亡后,其符合条件的遗属可以享受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1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否在《通知》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

对情况特殊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在《通知》规定的申请材料外,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五、社保和遗属补助标准是什么

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也就是说,如果因工死亡民,则享受因工死亡待遇。2、各地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不一致,具体待遇需要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定。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六、有灵活就业社保还可领遗属补助吗

当然可以、灵活就业社保与领遗属补助互不干涉,相互之间无关联!遗属补助只要符合有关条件、就可以按政策领取!对于你是否有灵活就业社保不是领遗属补助的先决条件!也就是说这两件事之间无关联!灵活就业社保是国家社保部门对无工作单位缴纳社保居民、给予一是社保缴费优惠政策!

好了,关于社保遗属补助需要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和遗属有社保还可以享受遗属补助吗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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