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办理手续流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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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办理手续流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黔南州公积金提取流程有哪些呢

1、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3日内给予回复,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两种,即部分提取和全额提取。前者适用于购房、租房和翻建自住住房,后者适用于离退休或死亡时。

二、黔南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要多久

1、权力部门: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

2、办理窗口:黔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中心窗口

3、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4、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

5、申请条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公积金按2500的基数是多少

公积金缴交基数最低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社平工资,如黔南州罗甸县是1570元缴纳,而缴存比例是按5%--12%来计算的,如缴存比例为5%,缴存基数为2500,那月缴额就为250元,如按10%缴存比例来缴纳,2500元的缴存基数,月缴额为500元,如按12%的缴存基数缴纳,2500元的缴存基数的月缴额为600元。

四、贵州黔南州个人交公积金怎么办理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场所:州中心办事服务窗口、县(市)管理部办事服务窗口

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

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3、职工更改姓名时,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州中心会计科或县(市)管理部审核--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场所:州中心办事服务窗口、县(市)管理部办事服务窗口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

3、单位委托书、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州中心会计科或县(市)管理部审核--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办理场所:州中心办事服务窗口、县(市)管理部办事服务窗口、受委托银行指定窗口

1、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或通知书;

2、职工调动文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同城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或县(市)管理部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同城转移手续

2、异地转移: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机构出具新账户证明--州中心会计科或县(市)管理部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同城转移当场办理,异地转移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应实行集中封存管理。

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办理场所:州中心办事服务窗口、县(市)管理部办事服务窗口、受委托银行指定窗口

2、集体封存或启封,由单位开具封存或启封报告。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州中心会计科或县(市)管理部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封存或启封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场所:州中心办事服务窗口、县(市)管理部办事服务窗口、受委托银行指定窗口

2、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州中心会计科或县(市)管理部审核--到受委托银行办理缴款手续--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管理中心提前对外公告。

办理场所:州中心办事服务窗口、县(市)管理部办事服务窗口

办理材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州中心会计科或县(市)管理部审核--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办理场所:州中心办事服务窗口、县(市)管理部办事服务窗口

1、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2、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资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管委会审批--州中心归集科或县(市)管理部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通知单位执行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管委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

关于黔南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办理手续流程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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