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民工工伤认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是怎么产生的)

当前农民工工伤认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今天给各位分享当前农民工工伤认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是怎么产生的、单位无缘由降职降薪如何应对、单位可否单方调整工作岗位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当前农民工工伤认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是怎么产生的)

本文目录一览:

1、 当前农民工工伤认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2、 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是怎么产生的

3、 单位无缘由降职降薪如何应对

4、 单位可否单方调整工作岗位

一、当前农民工工伤认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逐渐增多,农民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实现伤亡农民工的权利救济,松北区结合当前实际情况,从当前农民工工伤认定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进行详细分析,提出相关的解决办法。

(一)农民工工伤认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松北区受理的工伤认定案件中,有90%的农民工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第16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

二、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是怎么产生的

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是怎么产生的

集体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

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

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集体合同规定》第十九条...

三、单位无缘由降职降薪如何应对

单位无缘由降职降薪如何应对

第一,此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现因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正式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用人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单位不予支付,在给单位发书面通知后,可以不用去上班,立即申请劳动仲裁。注意...

四、单位可否单方调整工作岗位

单位可否单方调整工作岗位

不能。公司调岗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不得私自调岗。私自调岗的,劳动者可以去起诉以及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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