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协商中止期限?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该了解什么情况?今天给各位分享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有没有期限要求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该了解什么、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能按照旷工处理吗、误工费有何规定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4、 误工费有何规定
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有没有期限要求
有期限要求。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自受理协调处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协调处理工作。期满未结束的,可以适当延长协调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集体合同规定》第五十二条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自受理协调处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协调处理工作。期满未结束的,可以适当延长协调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集体合同规定》第五十三条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协调处理申请;
(二)调查了解争议的情况;
(三)研究制定协调处理争议的方案;
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该了解什么
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1、熟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2、了解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
3、拟定集体协商议题,集体协商议题可由提出协商一方起草,也可由双方指派代表共同起草;
4、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5、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记录员应保持中立、公正,并为集体协商双方保密。
依据:《集体合同规定》
第二十三条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
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能按照旷工处理吗
不可以。
集体协商代表享有以下权利:(1)企业内部的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2)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3)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误工费有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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