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规定有哪些?对一起认定劳动合同效力纠纷案件的裁判与分析?今天给各位分享对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规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对一起认定劳动合同效力纠纷案件的裁判与分析、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订立劳动合同有哪些程序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4、 订立劳动合同有哪些程序
对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有什么规定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
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时未满16周岁,并因工致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劳动合同无效,用工单位是否能够免除赔偿责任?下面的案例将对此进行探讨。案情是这样的:2009年3月,枣庄市**王朝纺织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招工时,付*强由于未年满16周岁而借用他人的身份证进行报名,后被**公司录用从事浆染工作。2010年1月10日15时,付*强在操作联合机时,致其右臂受伤。之后,付*强申请劳动仲裁,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公司与付*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确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无效。一审认为,付*强虽存在借用他人名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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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劳动合同有哪些程序
1.要约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另一方就合同主要内容作出的意思表示。因而,要约的发出人和接受人均须特定,且要约的内容足以构成合同的主要条款,同时应作出缔约的表示,否则不算有效要约。如果仅有订约的意思而未就合同主要内容作出表示,只能称为要约邀请,不能产生要约的效力。要约仅在要约有效期内对要约人具有法律拘束力,要约期满其效力自动解除。因而,用人单位如果仅在招工启示或广告或简章中介绍自身情况,并发出招工信息,并未就合同主要内容给予说明,该行为只能算是要约邀请,不构成有效要约。而如果用人单位在招工简章中对合同条件给予明确说明,则属于要约,一旦应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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