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重庆市小升初入学需要哪些流程和手续这个问题,重庆小升初是划片还是自己考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初中招生对象为2021年在本区读满小学修业年限的户籍毕业生;在区外读满小学修业年限、确需回区升学的户籍毕业生;读满小学修业年限、符合入学条件且需在本区升学的非户籍毕业生。
2、区教委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办学常模,结合小学毕业生人数,下达各高完中和初级中学的初中招生计划。
3、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市教委的有关规定,户籍学生升学坚持实行“多校划片、指标到校、随机派位”与“对口直升”相结合的招生办法。根据学生及家长入学志愿,相对均衡地分配12所中学派位指标,对报名人数少于或者等于派位指标人数的中学,学生直接升入该中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派位指标人数的中学,以抽签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升学中学。
4、其中,父母至少一方或者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并长期居住,且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在本区小学毕业、需升入本区初中的非户籍生,参照户籍生升学办法执行:在本区已购买自有产权住房(产权须达51%以上),或者在本区投资经营且依法纳税(含按规定减免税),或者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用工合同且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5、现役军人(含武警)、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区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区工作的外籍专家、华侨、港澳台同胞,其子女就读初中,按照有关规定,参照户籍生升学办法执行。烈士子女可由法定监护人或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6、父母至少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在本区居住(租住),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未列入社会保险范围以及未在本区购买自有产权住房,且需升入本区初中的非户籍生,主要由指定初中接收,具体办法见《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非渝中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通知》(渝中教〔2018〕93号)》。
重庆市小学升初中考试的科目有语文数学和综合语文的总分是100分数学也是100分,其中综合包括外语,政治与思想和科学,其中科学占40分,外语占40分,政治占20分,总分就是300分,对于主城区的学生来说,外语不仅可以学习英语,并且还可以学习日语德语和俄语等。
1、第一类,本地户籍直接划片就读。
2、第二类,是有自有住房,户口不在本地可以就读。
3、第三类,是父母长期在本地务工,有固定的工作单位,也可以就读。不过,学位分配从一到三类,依次满足。学位不够时,二三类学生就可能无法就读。
重庆小学升初中,需要提前3年或者3年以上,到学校附近,也就是这所学校招生辖区范围内落户,开学时才能顺利入学。这个是以前的要求,不知道随着国家对教育政策的改革,全面优化教育资源,全面实施义教均衡发展后,这些要求有没有改变过。
1、按照中国义务教育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小学升入初中笔试主要是语文和数学两个科目,满分100分。
2、就读是不需要升学考试的,大多为免试就近入学,但是民办初中和部分公办重点初中依然举办小升初的升学选拔性考试。
1、凡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户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法定监护人持有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2、(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3、(3)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4、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5、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区外,随务工父母到渝北城镇区域同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需法定监护人持有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
6、(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7、(2)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者应附租房合同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8、(3)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工作证明(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截止2020年6月20日已在我区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并有在此期间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明细或纳税证明。
9、(4)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为市外户籍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2020年6月20日前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2019年12月20日前办理的)。
10、(5)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11、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的残疾适龄学生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公办学校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区教委协助其进入渝北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纳入学籍管理;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
12、(2)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开发征地农转城人员子女
13、由拆迁、征地实施镇(街)开发办于6月20日前统一造册报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龙兴、石船区域的开发人员主要安排在龙石片区就读。
14、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港澳台同胞、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渝北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15、在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持毕业证、户籍资料、房产资料到对口初中申请入学,也可按照相关政策在毕业学校所在地申请就读初中。
16、符合“三对口”条件,迁入户籍未满1年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符合“三对口”条件,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份额未达51%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在重庆市第八中学校、渝北区数据谷中学校、渝北区巴蜀小学校、渝北区空港新城人和街小学校等学位紧张的学校招生范围内,二手房业主子女需迁户入住满五周年才能按“三对口”政策入学,迁户入住未满五周年的二手房业主子女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与购房业主一并迁户并共同居住的子女按照“三对口”政策入学,因婚姻变化新迁入户的适龄儿童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根据户口所在地去报名进入江津中学就读,主要还是要根据考试成绩来划进江津中学,或者通过摇号形式去参与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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