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企业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标准是和存货的计价应遵循什么原则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企业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标准是以及存货的计价应遵循什么原则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存货计价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
1.先进先出法(FIFO):该方法假定公司首先售出的是最早进入库存的货物,因此计算成本时,先计算最先进入库存的成本,再按照后续进入库存的时间顺序计算成本。
2.后进先出法(LIFO):该方法假定公司首先售出的是最近进入库存的货物,因此计算成本时,先计算最近进入库存的成本,然后再按照逆序计算先前进入库存的成本。
3.移动平均法:该方法是以库存中所有商品的平均成本作为售价。在每次进货时,将新货物的成本与库存中以前的商品成本相加取平均值,得出库存中每一个单位商品的平均成本。
4.特殊计价法(如标准成本法):该方法根据产生成本的消耗要素制定标准成本,并将标准成本与实际成本进行比较,根据差异进行调整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存货计价法可能对利润和税收有着不同的影响,因此在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时需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财务目标进行权衡。
1、存货的计价方法包括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
2、先进先出法,是假定先收到的存货先发出或先收到的存货先耗用,并根据这种假定的存货流转次序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根据期初存货结余和本期收入存货的数量及进价成本,期末一次计算存货的本月加权平均单价,作为计算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结存价值的单价,以求得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结存存货价值的一种方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每次收货后,立即根据库存存货数量和总成本,计算出新的平均单价或成本的一种方法。个别计价法,是以每次(批)收入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各该次发出存货成本的依据。
3、存货计价方法是一种企业会计账务处理方法,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是制定企业会计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
1、确定存货单价的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
2、《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各种存货发出时,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企业发出的存货成本可以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核算。如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会计期末应调整为实际成本。
对于性质和用途相同的存货,应该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计价方法:
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
1.个别计价法(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
假设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扣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
个别计价法的成本计算准确,符合实际情况,但在存货收发频繁情况下,其发出成本分辨的工作量较大。因此,这种方法适用于一般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如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
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动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此方法可以随时结转存货发出成本,但较繁琐。如果存货发收业务较多、且存货单价不稳定时,其工作量较大。
在物价持续上升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除以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计算发出存的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存货成本+本月进货存货成本)÷(月初存货数量+本月进货存货数量)
本月发出存货成本=存货单位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存货单位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
以每次进货成本加原有库存存货成本的合计金额,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原有库存存货数量的合计数,据以计算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成本+本次进货存货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存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成本=存货单位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存货单位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
计划成本下,无论材料是否验收入库,都要先通过“材料采购”科目核算,以反映企业所购材料的实际成本,从而与“原材料”科目相比较,计算确定材料差异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反映已入库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方登记超支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节约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期末余额若在借方,反映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即超支差异);期末余额若在贷方,反映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即节约差异)。
如果企业的材料成本差异率各期之前是经较均衡的,也可以采用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分摊本期的材料成本差异。年度终了,应收对材料成本差异率进行核实调整。
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材料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材料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
存货的计价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4种。其中个别计价法适合于一般不能代替使用的、为特定项目购入的存货,比如珠宝、名画等,农产品不适合。农产品属于有保质期,容易腐烂变质的产品,采用先进先出法比较好,先购入的存货先出去。
最好是从税务筹划的角度来选择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材料、燃料及周转材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我国现行税制规定:纳税人各项存货的发生和领用,其实际成本价的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发、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等中任选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更改,确实需要改变计价方法的,应当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二、长期来看,存货计价方法的变更是改变企业所得税纳税发生时间
从长期来看,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可以通过改变销售成本,继而改变所得税纳税义务在时间上的分布来影响企业价值。
1、长期盈利的情况下:选择使本期存货成本最大化的存货计价方法;
2、预计亏损或已经亏损的情况下:使亏损尚未得到完全弥补的年度的成本费用降低,尽量使成本费用延迟到以后能够完全得到抵补的时期,以保证成本费用的抵税效果最大化;
3、处于所得税减税或免税期间:选择使免税期间内存货成本最小化的计价方法,尽量将存货成本转移到非税收优惠期间;
4、处于非税收优惠期间:选择使存货成本最大化的计价方法,以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延迟纳税;
本期销货成本=期初存货+本期存货-期末存货
从这个公式可以看出,期末存货的大小和本期销货成本成反比,期末存货金额越大,本期销货成本越小,销售毛利越大,应纳税所得额及所得税负也会随之增加。可见对存货进行合理筹划,是可以减轻企业的所得税的税负的。
不同的计价方法,对结转当期销售成本的数额会有所不同,期末存货的大小,与销货成本的高低成反比,从而影响企业当期应纳税利润数额的确定。
如果物价上涨,企业采用是先进先出法,则企业耗用原材料的成本较低,就会高估企业库存存货价值和企业当期利润,物价下跌时反之。如果价格比较平稳,涨落幅度不大,宜采用加权平均法。如果材料价格涨落幅度较大,宜采用移动平均法。
在实际操作中,结转销售成本要根据企业的规模大小和企业的特点选择合适的结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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