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劳动备案劳动合同解除流程图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劳动备案劳动合同解除流程图的知识,包括解除劳动备案需要什么资料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特殊工种必须在企业备案,如果你下岗或失业了,在下岗失业之前就必须做好备案。备案需要如下手续:
1、特殊工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
2、特殊工种人员档案,档案中对从事特殊工种年限记载不清、不全的,还需提供确能证明从事特殊工种及年限的相关原始材料!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5、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备案登记表。
解除劳动合同的步骤根据不同的情况,流程存在差异,通常有如下情况:一、协商解除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法定解除(一)单位解除1、过失性辞退(1)通知工会:用人部门/人力资源科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2)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3)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4)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5)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6)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员工过失的证据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2、无过失性辞退(1)通知工会:用人部门/人力资源科将解除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2)提前通知:人力资源科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和经济补偿;(5)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和经济补偿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3、经济性裁员(20人以上)(1)说明情况,听取意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20人或占企业人数的10%)(2)上报有关部门:拟定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3)工作交接:各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们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们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员工们的薪资和经济补偿;(5)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和经济补偿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们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劳动者解除1、劳动者单方面解除(1)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用人部门接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并转报人力资源科;(2)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作交接;(3)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4)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劳动合同按时解除;(5)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6)【索取赔偿:如果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期限、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非必经流程)(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2、劳动者随时解除(1)【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用人部门接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转报人力资源科;】(根据法律规定不需事先告知的除外)。(2)工作交接:具体由用人部门安排员工进行工作交接;(3)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及经济补偿;(4)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劳动合同即时解除;(5)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6)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三、约定解除(1)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规定进行工作交接;(2)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时,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果有经济补偿的,应当支付);(3)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并结清薪资、补偿,劳动合同即时解除;(4)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5)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单位与个人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办理解聘备案手续,是由于用人单位与个人在履行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解聘备案手续后,解除劳动合同才有了法律文书,这样单位与个人解除的劳动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在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后,减少了劳动争议的发生。
单位和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单位是需要向人社局进行备案即可,直接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操作即可。在不同地区可能是需要打印备案材料单位盖章之后送到人社局进行备案。
1、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其中,是法人单位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不是法人单位的,应同时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书。
2、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被新用人单位接收的,应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3、企业合并、分立、兼并、合资、合作及改制等过程中职工集体转移工作单位的,应持相关文件或证明。
4、变更劳动合同的,应持原招用人员用工登记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5、《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及其他资料。
1、初次进行备案的企业,应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拷贝劳动合同备案资料,并填写合同报审表、备案花名册一、备案花名册二(一式两份);填报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到人力资源管理科进行备案,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2、企业每月有新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填报备案花名册二(一式两份);每月有解除合同人员,填报解除合同表(一式两份);审核无误后报人力资源管理科盖章备案。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前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后,应在十日内办理用工登记备案和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或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变更协议或劳动合同续订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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