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风险有哪些及如何防范(防范企业非法融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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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风险有哪些及如何防范(防范企业非法融资风险)

一、银行公司业务如何进行风险防范

银行公司业务如何进行风险防范呢?我认为必须弄清银行公司业务风险的成因,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银行公司业务总体风险成因(一)贷款业务风险分析1、我国商业银行对银行贷款风险的认识不充分。他们过分看重规模,而对资产质量认识不充分。2、贷款比重过高。贷款占银行资产的75%左右,而国外一般不超过50%;3、贷款集中度过高。目前我国各家商业银行的贷款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大项目、大企业,或者是上市公司、垄断企业。这样,就出现了众多银行追逐一家企业、一个项目的现象。而资产的集中意味着风险的积聚。此外,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的80%左右集中在国有企业,但其创造的产值只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30%,这意味着投入多产出少,贷款难以保证效益和及时收回。加上目前企业转轨建制过程中的“母体裂变”、“金蝉脱壳”、破产倒闭等逃债行为,更空前增大了银行信用风险;4、不良贷款居高不下。我国商业银行大量的不良贷款,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的经营与发展。尽管近年来,国家给予了核销、剥离和债转股等一系列政策,不良贷款也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但不良贷款前清后增的现象仍比较普遍。5、贷款的“三查”制度不能得到严格执行,风险责任机制不健全,权、责、利不对称,盲目下达贷款指标、抵押贷款不规范、银行难以执行抵押权。(二)抵押物风险分析1、抵押物评估超值。商业银行在发放抵押贷款时,评估部门对抵押物评估价值的高估,使得信贷资产发生风险时,最终的损失全部由银行承担。2、银行在接受抵押贷款时,有时为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在抵押单证不齐全的条件下,仅凭其信誉就与客户办理了抵押贷款手续。但是,在收不回抵押贷款时,由于抵押贷款单据不齐全,也无法行使其对抵押物的处理权。(三)中间业务风险分析从发展趋势看,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所占比重会不断加大,但部分商业银行盲目开展中间业务,根本没把中间业务作为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来看待,而是把它作为传统业务竞争的一个附属手段,偏离了开展中间业务是为了增加利润的初衷。另外,企业利用中间业务中使用的票据窃取信贷资金的行为也加剧了银行业的风险。

二、分析银行公司业务风险防范的措施(一)贷款业务风险分析1、贷款业务种类(1)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在银行开立了往来帐户的企业法人提供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和外币流动资金贷款。为借款人提供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贷款方式有: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包括:①保证贷款: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发放的贷款。②抵押贷款: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③质押贷款:以借款人/第三人的动产/权利作质物发放的贷款(2)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在银行开立了往来结算的企业法人提供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和外币流动资金贷款。为借款人提供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贷款方式有: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包括:①保证贷款: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发放的贷款。②抵押贷款: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③质押贷款:以借款人/第三人的动产/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3)项目贷款贷款对象是项目承办人,其为该项目筹资和经营成立的项目公司。贷款种类有:科技贷款重点项目贷款:能源建设贷款、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电力建设贷款、银团贷款、各类专项贷款贷款保证:●以项目公司的资产作为贷款的安全保障●以项目公司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还款来源(4)房地产开发贷款贷款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企业在房地产开发/营销过程中的资金。贷款种类有住房开发贷款、商业用房开发贷款、土地开发贷款、配套房地产开发的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楼宇按揭额度。(5)贸易融资业务国际贸易融资业务融资对象为具备外贸业务经营资格,在我行开立外币往来结算帐户的企业法人融资方式为核定国际贸易融资授信额度融资种类包括开证、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出口贴现、打包放款、担保贷款、保理国内票据业务:①票据承兑②票据贴现2、贷款业务风险管理可行性分析对上述贷款业务种类分两种形式进行风险管理:(1)信用贷款我司可对信用贷款对象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价,作为银行发放贷款的参考标准。(2)抵押贷款我司可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对其投保内容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二)抵押物风险分析1、由银行内部的评估部门做出的评估报告要有银行审核部门进行审核。在此,要保证审核人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如果,内部的评估结果有疑义,应该再聘请外部评估机构重新评估,作出准确公正的结论。2、银行要加强对抵押物单证的管理,一切按规定办事,不要作出违反原则的承诺。(三)中间业务风险分析1、中间业务种类(1)人民币结算业务包括银行本票业务、商业汇票业务、支票业务、托收承付业务、委托收款业务、银行汇票、汇兑业务、通知存款业务、协定存款业务、委托代理业务、全国借记卡业务。(2)国际结算业务包括外汇汇出汇款、外汇汇入汇款、光票托收、外币信用卡提现、代收外币信用卡、代售旅行支票、兑付外币旅行支票、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进口开证、进口跟单代收、担保提货、出口信用证通知、出口信用证审单议付、出口跟单托收、外汇担保、贸易融资、资信调查、代客外汇买卖、外汇行情咨询、美元汇入汇款路径(3)寿险代理业务近年来,代理保险销售已成为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一项“重头戏”,而通过银行销售保险也成为保险公司一个不可小觑的销售渠道,一些新兴保险公司通过银行销售的保单占总保费的比例甚至高达70%。3、中间业务风险管理可行性分析(1)结算业务保险经纪公司可对国际结算过程中涉及到的保单内容为银行作专业的审核业务,并对其中的疑义做出专业解释。(2)寿险代理业务寿险代理业务中会出现以下问题:一、银行销售人员在销售保险时,由于不具备相应的素质,加之利益的驱动,难免发生误导现象,导致客户撤退保现象加剧,投诉上访频繁。由于客户在银行买了保险,出了问题只认银行,从而导致银行的经营风险上升。二、银行在代理保险销售中,促成业务后就交给了保险公司,但由于信息不对称,银行很难对总体的业务量有一个准确的把握,忙活一年,年底结算收益不大,从而使银行陷入两难。因此,保险经纪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可以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帮助银行建立有效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目前的银行保险业务。如完善银行与保险公司的业务核对流程,建立业务单证的管理办法,规范保费等结算流程和规则,进行撤退保业务量统计等等。二是帮助银行建立以客户服务为导向的培训体系和培养专业理财服务队伍。三是银行经纪双方合作推动符合银行客户需求的产品开发。这种合作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充分发挥了专业保险中介的作用,理顺了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提高了银行保险销售渠道的效率。

二、为什么融券交易比融资交易的风险大表现在什么方面谢谢

1、融资融券交易,又称信用交易。融资融券交易实上包含了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两种。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为融资交易;做融资者必是看涨看多看好后市的人,故融资者被称为多头或多方;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为融券交易;做融券者必是看跌看空看坏后市的人,故融券者被称为空头或空方。

2、股市任何一笔交易,必是相同一支股票在此价位上的多方与空方的一次碰头接触。但可能只是普通卖进或卖出的交易,未必是融资者与融券者碰头。

3、融券交易最大的风险,是在大盘跳空上涨时发生,如果能及时认赔回补,则只是小亏一点钱。问题是如果成交量还萎缩。此时空方想要回补但是买不到股票,就眼睁睁地看它一天一天上涨,每天赔一支涨停板。这就叫轧空。在大牛市听到一丁点坏消息就放空的人,最容易被轧空。此时证券公司会做两件事,第一,当整户维持担保比例跌破法定比率时,通知空方拿钱来补足总担保。如果空方不予理会或融券追缴不足,就进行第二步,拿空方的保证金去追补股票。如果连证券商也买不到,他会天天挂涨停买进,总会买到的。此时所有的损失,都等到终有一天补到股票时一次总结算。这时候股民别说赔钱,连当初拿出去放空的保证金全部赔光都还不够,还得追缴不足额。如果不缴,此人信用不好,将终身在股市除名。这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最佳写照。

4、融券还有一个风险就是交易所规定特定的融券交易要强制回补。一般说来强制回补日将届之期,如果股价一路往上涨,融券水位还居高不下,放空者找不到逢低回补时机,被作多者一路往上轧,亏损越来越大,因此,投资人一定要特别留意强制回补日。

5、关於融资交易的风险,主要发生在大盘回落或融资标的个股下跌时发生,如果能及时认赔卖出,则只是小亏一点钱。问题就怕成交量萎缩卖不掉。此时多方想要卖出也卖不掉股票。一般说来大盘回档,比较会有个度,因为政府通常会救市;也就是说比较不会像股票多头来时天天涨停锁死。股票无量下跌的情形相对少很多。

6、因此,说融券交易风险比融资交易风险大,是有点道理的。

7、至於说『要先推出融资交易,再推出融券交易』,确不知版主『推出』二字何指?因为证券交易所要开放信用交易,一定是多空一起开放(查证监会2006年6月30日证监发[2006]69号函令: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不会只先准做融资交易,再准大家做融券交易。如果这样子,如何对得起看空个股或大盘的人。这等於是给了多方机关枪,只给空方一根木棍,这仗就不公平了。

8、但是如果您说的是股民的个人操作策略,是否先做融资,再做融券交易?那就看他是先看多后看空,或先看空后看多了。前者当然就是先资后券,后者必定是先券后资。您看当冲交易就是这麼玩的呀!

9、关於强制回补的规定,似可在上证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察知:

10、参考法规一.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2006-08-21)

11、第十六条投资者在本所从事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按:融券届6个月者应即还券了结,亦即强制回补)

12、第二十条投资者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或者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的,会员应当根据约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处分客户担保物,不足部分可以向客户追索。(按:其中融券的强制平仓即由证券公司迳为断头回补)

13、第二十六条标的证券暂停交易,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仍未确定恢复交易日或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顺延。会员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融资融券交易。(按:约定了结融券即期约回补)

14、第二十七条标的股票交易被实施特别处理的,本所自该股票被实施特别处理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按: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者,其空方理当立即融券回补)

15、第二十八条标的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本所自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按: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者,其空方理当立即融券回补)

16、第二十九条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实施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同仍然有效。会员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提前了结相关融资融券交易。(按: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者,约定提前了结融券即期约融券回补)

17、参考法规二.上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06-08-29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18、第五十三条投资者存在尚未了结的融券交易的,在下列情形下应当按照融券数量对证券公司进行补偿:

19、(一)证券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的,融券投资者应当向证券公司补偿对应金额的现金红利。

20、(二)证券发行人派发股票红利或权证等证券的,融券投资者应当根据双方约定向证券公司补偿对应数量的股票红利或权证等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予以补偿。

21、(三)证券发行人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或者证券发行人增发新股以及发行权证、可转债等证券时原股东有优先认购权的,由证券公司和融券投资者根据双方约定处理

22、(按:这一条规定与美国的现行法规类似,即标的证券派股派息时,由空方直接补偿居间的证券公司,空头不必强制回补。这是比较进步的法规,在台湾反而还做不到这一点,台湾是通知空方直接还券了结。)

23、参考法规三.台湾的信用交易法规中,证券商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操作办法(2007年3月5日修正)第35条

24、得为融资融券之有价证券,自发行公司停止过户前五个营业日起,停止融资买进三日,并於停止过户前七个营业日起,停止融券卖出五日;已融券者,应於停止过户第六个营业日前,还券了结。但发行公司因下列原因停止过户者不在此限。(按:应还券了结,即强制空方强制回补之谓)

25、二、其原因不影响行使股东权者。

26、前项营业日为交易日,但发行公司停止过户开始日订於农历春节前最后交易日后之第二个交割日(含)至农历春节后第二个交易日(含)时,依下列规定办理:

27、一、当停止过户开始日订於农历春节前最后交易日后之第二个交割日时,则最后交易日后之第一个交割日列入营业日计算。

28、二、当停止过户开始日订於农历春节假期或农历春节后第一个交易日时,则最后交易日后之二个交割日皆列入营业日计算。

29、三、当停止过户开始日订於农历春节后第一个交易日后之例假日与第二个交易日时,则最后交易日后之第一个交割日列入营业日计算。

三、融资风险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两种

1、信用风险。项目融资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是指项目有关参与方不能履行协定责任和义务而出现的风险。像提供贷款资金的银行一样,项目发起人也非常关心各参与方的可靠性、专业能力和信用。

2、完工风险。完工风险是指项目无法完工、延期完工或者完工后无法达到预期运行标准而带来的风险。项目的完工风险存在于项目建设阶段和试生产阶段,它是项目融资的主要核心风险之一。

关于融资风险有哪些及如何防范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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