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无血缘关系如何变更监护权人的问题,以及和变更监护权到哪个部门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成为法定监护人都有先后顺序之分,非亲属关系做监护人在序列中的属于最后顺位,要取得监护权需要所有先顺序人一起签定协议,依其协议决定何人实施监护,具体如下: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法定监护人的设立顺序,既可保护在先顺序人的身份利益,又可防止其规避监护义务。同时允许监护人依其协议决定何人实施监护,这就是顺序的制度价值所在。在解读法定监护人的顺序规定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在先顺序人优先于在后顺序人担任监护人。但是,此顺序可依监护人的协议加以变更。
2.在先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既可全体同作监护人,也可依其协议只由部分人做监护人。
当然能,因为外甥和舅舅有血缘关系,并且监护人是可以选择的,监护人不是继承人,没有次序,只要是完全行为能力人,都可以做监护人。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出现特殊情形,监护人才可以变更,如果符合条件,征得居民委员会的同意,才可以更改。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的安全及生活照顾负有责任的人。未成年孩子法定监护人为其父母或是其他有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
文章分享结束,无血缘关系如何变更监护权人和变更监护权到哪个部门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