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恶意欠薪属什么罪名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恶意欠薪属什么罪名的知识,包括恶意欠薪归哪个部门管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1、我国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一个新的罪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行政机关责令支付而不支付的)以转移财产、藏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报酬。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2、有欠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3、但是如果还没有行政机关责令支付而不支付的,可以找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解决。
欠薪三年属于恶意欠薪。根据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构成“恶意欠薪罪”,因此,只有主观上恶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行为,才可能构成犯罪。根据相关规定,“恶意欠薪罪”(此系百姓俗称)的正式罪名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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