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罚金的分类)

其实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罚金的分类,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罚金的分类)

一、刑事案件罚金可以分期吗

可以,罚金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履行能力,有的科以刑罚座牢了,无法交罚金,但被告人全部交纳罚金,可能影响刑期。一般罚金由法院执行。

二、什么是罚金,适用罚金的情形有哪些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

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

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

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

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

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

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

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

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

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

例如,刑法第326条规定的倒卖文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这里,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

例如,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这种情况下,罚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究竟是并处还是单处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情节轻重确定。前引司法解释第4条对单处罚金的适用条件作了具体规定,根据这一规定:“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

(4)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

(7)其他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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