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房屋过户手续在哪办理的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买卖房屋过户流程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通过宅基地的颁发单位,一般是当地土管所,进行变更,如果满足变更条件,可以变更名字,户主更名、原土地证户主名称有误更正、争议纠纷已调处等原因发生的变更登记以及丢失补证还应提供下列土地权属来源的证明材料。
2、(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
3、(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
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
2、注:卖方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3、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4、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6、(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7、(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8、(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9、(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10、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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