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保险诈骗怎么判刑的和保险诈骗未遂立案标准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保险诈骗怎么判刑的以及保险诈骗未遂立案标准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当保险公司拒赔的时候,总是有一群理中客对你说“去起诉啊”。事实上,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骗了保险公司790万,后果最起码是“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费”,甚至会被以“保险诈骗罪”判刑。13张保单骗保790万无锡破获重大疾病险诈骗案那反过来,如果保险公司故意骗了投保人19亿保费呢?只会被罚200多万,无人入罪。涉欺骗投保人19亿元新华保险及个人多项违法被罚超200万这应该是保险公司最大的套路了,还特么的以法律的名义!
1、《刑法》第198条第1款我国《刑法》第198条第1款的规定,个人犯保险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刑法》第198条第3款《刑法》第198条第3款规定,单位犯保险诈骗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3、保险诈骗罪的牵连犯保险诈骗犯罪突出的特点就是其犯罪手段可能会触犯其他罪名,构成另一独立的犯罪,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之为牵连犯。所谓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有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它具备以下几个特征:以实施一个犯罪为目的;有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数个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即一罪或数罪是他罪的方法或结果行为。
4、如前所述,我国《刑法》第198条第1款用叙明罪状的方式规定了保险诈骗罪的五种复行为方式。这些复行为中“骗取保险金”是保险诈骗罪的目的行为,在此之前的行为则就是本罪的方法行为,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说,本罪所列的几种行为方式都有可能构成牵连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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