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并后事业编制(国地税合并后人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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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合并后事业编制(国地税合并后人事问题)

一、国税局与地税局合并后税种有什么变化

在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方案,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因此国税地税合并只是部门间的合并,并不会牵扯到税种的变化.

二、地税和社保有什么关系

地税和社保实际上没有关系的,国地税合并了,各地的社保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而社保部门负责发放。社保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保部门还存在。社会保险部门只是不负责征收,但是和劳动保障相关的执行还是有各地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第六条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三、听说地税要取消了,是真的吗

还是取消,是与国税合并了。(十一)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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