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逮捕阶段能否保外就医这个问题,没判什么情况下可以保外就医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拘留期间是不能保外就医的,但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保外就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大道的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保证人应当签署保外就医保证书。
第二十三条罪犯保外就医期间,保证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和有关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擅自离开居住区域或者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立即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为被保证人的治疗、护理、复查以及正常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四)督促和协助被保证人按照规定履行定期复查病情和向执行机关报告;
(五)被保证人保外就医情形消失,或者被保证人死亡的,立即向执行机关报告。
第二十三条发现监狱在呈报暂予监外执行活动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一)呈报保外就医罪犯所患疾病不属于《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
(二)呈报保外就医罪犯属于因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情形,执行原判刑期未达三分之一以上的;
(三)呈报保外就医罪犯属于自伤自残的;
(四)呈报保外就医罪犯没有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的;
(五)对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呈报暂予监外执行的;
(六)对罪犯呈报暂予监外执行没有完备的合法手续的;
(七)其他违反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
1、保外就医属于人民法院或者执行机关对已经判刑的犯罪分子,因符合法定条件而采取的监外执行的制度。而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羁押在看守所还没有判刑的犯罪嫌疑人不能适用保外就医。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定条件,可以由其本人或者家属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3、(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4、(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6、(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7、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本人是检察院反贪局的,希望能够帮助您。
1、人在检察院是在检察院接受调查,不知道有没有立案。接受调查期间是不可能保外就医的,但这个期间并不长,最长可能也就一个星期吧。
2、如果事实已经确定,那就立案了。立案以后人不可能在检察院的。检察院本身没有羁押场所。如果立案了,那么人要不就被刑拘或逮捕,在看守所,要不就取保候审,人回家。如果在看守所,确有疾病的话,可以转为取保候审,但还是要接受审判。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