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征收农用地(自留地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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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征收农用地(自留地征收补偿)

一、湛江市坡头区2023年征地赔偿

号区片:综合征收标准为160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64000元/亩,安置补助费96000元/亩。

号区片:综合征收标准为130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52000元/亩,安置补助费78000元/亩。

号区片:综合征收标准为160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64000元/亩,安置补助费96000元/亩。

二、湛江市雷州市龙门镇那宛村湛徐高速乌石支线征地补偿

高速征地补偿标准如下: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是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1.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是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4.4万元。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而相关的其他税费如下: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由省征地事务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湛江宅基地标准

1、1:《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规定,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不包括与宅基地相连的农业生产性用地、农户超出宅基地范围占用的空闲地等土地。

2、2:2020年3月23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3号),对广东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进行进一步规范。为加深各地对相关规范的理解及运用,我们根据现有条例法规及资料,精心梳理“广东宅基地政策话你知”,供各地参考,不作为直接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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