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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55数一数,不是来日方长,而是来日无多了。当然了,这是过去的说法,现在的生活条件好了,人的寿命也相应延长了。
55岁了要离婚,简单一句感情破裂是解释不通的,这么多年,可以说是人生中的风霜雨雪,该经历的基本上都经历了,困难险阻也都熬过来了,正当安享晚年的幸福生活的时候,却要离婚,你老来走桃花运了?你有没有替你老伴想一想?不会是你俩都有新欢了?老来走桃花,心里乱如麻,之所以乱如麻,是因为要考虑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复杂,可谓是千头万绪,你折腾得起吗?离婚,我认为不值得,也不赞成。
如果硬是要往感情上扯,就算是你们一直吵吵闹闹的,这都多少年过去了,就不能再坚持坚持,做到有始有终,白头偕老。再者说,人老了,年轻时的臭脾气,坏毛病也都有些收敛了啊。
你说子女支持,我想到有一种情况可解释。那就是你们夫妻二人一个特强势,一个特弱势,严重不对等。子女同情弱势,支持离婚。我不赞成。先说强势一方,你都强势惯了,离了再找,你不能强势,你心里平衡吗?你会快乐吗?再说弱势一方,你既然弱势,肯定是有原因的,离了再找,你能肯定不再受压,受气?
少年夫妻,老来伴。就算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老伴想想。即使你认为两人在一起没有快乐,你又精力充沛,你可以去旅游,钓鱼,登山,做义工,唱歌跳舞,甚至还可以去发挥余热。总之,寻找乐趣,打发时间的方式有很多种,不一定非得离婚啊!
清官难断家务事,以上只是个人猜测,不一定正确。
千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无论什么情况,不赞成离婚。要且行且珍惜!如果实在要离婚,别人也无法阻止你。原创。
这种事情不好说,凡事不能一概而论,但子女赡养父母是应尽的义务,也不存在选择,这是一种道德文化的传承,也是我国上下五千年灿烂文化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不过事情也有轻重缓急,也没必要为赡养二字过度解读,作为为人父母的,我们也得问问自己,我们是不是对自己的行负过责,为孩子负过责,再去谈赡养的问题,最起码自己问心天愧。
如果真是遇到题主说的那种情况,我们首先想到的应该是我们当时为什么要离开孩子,就算是有苦中,最起码也有个离开的理由,单单是为了个人的自私,背叛家庭或自己的丈夫而离异的,离异后对自己子女不管不问的,如果有一天孩子通过父亲寒心如苦的养大成人后,你再来说孩子该不该赡养自己,孩子就算答应赡养,那又怎么样,恐怕自己也无法原谅自己,当孩子正最需要母爱的时候,你可以为了自己的私欲而抛弃他们,当孩子处青春期的时侯,你又在那哪里?孩子何其无辜,自己也是由自己的爹妈带的,你可曾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自己的爹妈也那样对你,你似乎也能心甘情愿的接受,你和她们一样,同样没有选择生的权利,只是你有幸遇到了一个负责的妈妈,有爱的妈妈,只能说孩子们今天遇到你,是他们的不幸,既然你能理直气状的离开孩子,亳无半点亲情,今天又何必处处可怜的来要求孩子赡养,且不有失你当时离开孩子的风范,人都是自私的,当自己有能力养活自己的时候,尽量放众自己,从不顾及后果,早知有今日,何必当初。自作孽,不可活,天作孽犹可恕。
至于孩子该不该赡养被遗弃自己的母亲,这个不用分说,赡养父母是为人子女的责任,这种事情无须站在法律的对立面,就算自己的父母有再多的不是,作为为人子女的对自己父母永远都只有报德,报恩,不存在抱怨,只是有一问题,不知道那些抛弃自己亲生儿女的妈妈们,会不会感觉到心里有愧,这些都是后话。
最后希望那些正准备为了自己的私欲而放弃孩子的父母们,在考虑自己个人问题的时候,也要顾及一下自己的孩子,也想想一下她们的感受,也不要用道德绑架来牺牲自己孩子的幸福,不是她们不懂,而是他们无能为力。
离婚后孩子由男方抚养,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父母离婚孩子是最大无辜的受害者,孩子是父母婚内共同亲生的,是父母身上掉下来的肉。
孩子最离不开的人就是母亲,特别是未成年的孩子,会日思夜想自己的母亲,作为母亲平时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多给孩子一点关爱,利用时间多陪伴孩子。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力争多给孩子一点爱,定时去看望孩子,给予各个方面关爱,並定期支付抚养费等。
把孩子受伤害降到最低度,这也是作为一个母亲应该做的份内事。
这个问题,从法律上怎么讲,可以去查阅相关资料。
但是在生活当中,我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看到这个提问的时候,心里一惊,脑子里闪出几个问题,为什么孩子婴幼儿时期就要离婚?为什么?两人因为相爱而结婚,因为相爱而有了爱的结晶,这不是都很爱吗?怎么刚刚有了孩子却要离婚,无法理解。以为离婚是解决的最好办法吗?错了,有了孩子,就是离了婚,心也被孩子牵走了,一辈子都放不下。
婴幼儿一般情况下跟着母亲会好一些,母乳和母爱对孩子的成长都好。
离婚对孩子极其不负责任。孩子跟了谁都会心理有缺陷,在孩子的成长中爸爸妈妈一样重要。跟了妈妈想爸爸,跟了爸爸想妈妈。
我真心的希望,不要离婚,好好为孩子想想,担负起父母的责任,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为什么为了孩子呀
孩子该跟谁跟谁,该谁离开房子呢
要是孩子归你,房子也是你的,你就应该让前妻离开,为了你的后半生的幸福,该断就断,也为了孩子好,早晚都得经历失去母亲的痛苦,早知道了,早就坚强起来
要是孩子归你,房子不是你的,那你更应该离开,为了双方都好,你也不至于死皮赖脸了,早点做打算
男女双方感情破裂,导致离婚,首要的就是要安排和落实好对还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履行好这个义务和责任,才不愧为负责任,敢担当的堂堂大丈夫。否则,不给孩子的抚养费,就如猪狗不如的畜牲。
像楼主所提的问题,你与丈夫离婚三年,小孩都五岁,前夫从不负责任,没给过孩子一分钱抚养费。这哪算是人,就是个人渣。老话说虎毒不食子,这真是现实版的拿孩子抚养问题,来报复前妻的恶劣行为,这是属于违法,也是属于犯罪。
如今你带着孩子想再婚,要报复前夫不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想给孩子更名换姓,在这里我首先可以答复你,依据我国在户籍制度上的管理条例,已经登记注册了的人员名字,是不能随意更改的。特别是对离婚单方要想更改孩子的姓名,没有取得另一方的同意,根本就办不到。
户籍制度有明文规定,要想给孩子更名,除非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12岁以下未成年的孩子,要经过父母双方的同意。2,12周岁到18周岁成年以前,不仅要父母同意,还要经过子女本人的同意,才能更改姓名。3,年满18周岁以后,只要孩子愿意,孩子自己也可以到辖区派出所去办理更名换姓的事宜。
最后我建议,前夫不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你最好将前夫以遗弃孩子罪告上法院,依法追究他的责任,这才是正确选择解决问题的方法。
如果孩子小,离婚后,孩子还是交给妈妈比较好,尤其是女孩子。
因为妈妈通常比较细心点,对孩子的各方面情况又比较了解,比爸爸有耐心,有责任感。
在以后的生活当中,更容易相处!
当然,这里也不能忽略爸爸妈妈各自的能力,和生活条件,以及孩子想跟谁的问题。
法院的判决,孩子本身的意愿,也必须引起重视!
离婚,总体来说,不是一件好事。尤其是对孩子来说,缺爹少娘,跟谁,都有缺失,遗憾。
我们更倾向于,男孩子,尽量交由父亲来带。女孩子,尽量交由母亲来带!
同性别的人来带,身体构造相对比较了解,有信心。
以至于不会碰到什么情况,惊慌失措,不知所以然。
当然,请教别人,又是另外一回事!
我儿子就是我带大的,女儿就是她妈妈带大的。
如果把女儿交给我带,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带?
天天给女孩子洗头,洗澡,扎头发,穿漂亮衣裳,收拾,随时保持干净整洁等,我还真不会,也真没有那个时间。
男孩子,相对就好带多了!就算是在地上爬,也能健康长大。也不用天天收拾,扎头发,要爸爸抱了!……
反正,我就是个粗俗,邋遢的人。
遇到这种情况,我肯定会首选儿子,再是女儿!
不是我不喜欢女儿,是因为女孩子的确难带。像我这样的男人,不是带她的那块料。交给她妈妈带,我完全放心!
让我自己带,真的不敢放心。
所以,孩子的事情,我们还是要综合考虑。具体跟谁,还是根据各家的情况来定。
不要勉强自己,也不要为难别人!
都是自己的孩子,其实跟谁都一样。只是程度上,有所不同。将来的事情,也只能够等到将来再说。
现在,我们只能做好自己,给孩子一个安稳的家。
共同努力,相互包容和理解。
尽量不要离婚,非要走到那一步,大家都难堪!
孩子,才是最无辜的。
夫妻离婚,孩子交给谁,比较合适?
跟妈妈比较合适。
因为妈妈细心,温柔体贴,更容易教化孩子。
而爸爸整天忙忙碌碌,重心已不在孩子身上。
当然,世事无绝对,有些爸爸和妈妈,可能不一样。
我们不能一概而论,要区别对待,情况因人而异。
离婚后,孩子跟谁,其实都会很辛苦!
最终,还是要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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