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比例规定是什么时候调整和公积金贷款月供怎么扣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比例规定是什么时候调整以及公积金贷款月供怎么扣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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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可以了,如果是商贷的话,在房屋备案之后,你可以提取公积金作为【住房消费提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用公积金贷款就不能够再取公积金了,取公积金不能够贷款,就是这么个逻辑。
现在公积金个人扣一千二百多。每个月还着1400房贷。我很迷茫。
成都住房公积金的实际缴存比例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基数调整如下:
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个人须按照同比例缴存。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6%;其它单位缴存比例上限为15%,下限为6%。
2021年成都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成都社保缴费基数2021成都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基数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
公积金:公司缴5-12%,个人缴5-12%。
成都五险一金缴纳基数
养老保险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5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2697元)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3236元)。
住房公积金
缴费基数上限为21498元,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浦江县下限为1650。
成都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697×16%=431.52元;个人:2697×8%=215.76元。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236×6.5%=210.34元;个人:3236×2%=64.72元。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236×0.6%=19.42元;个人:3236×0.4%=12.94元。
生育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236×0.8%=25.89元;个人:不用交。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个人:不用交。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780×5%=89元;个人:1780×5%=89元。一、公积金缴存比例
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他单位缴存比例高于12%的部分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6%。
二、社保缴纳比例
成都社会保险险种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身份不同,参保比例不同。同时每个参保险种缴费比例不同,具体如下:
1、养老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2、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
3、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纳。
4、失业保险: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
5、工伤保险:一类行业0.6%,二类行业1.2%,三类行业2%。
6、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自愿缴费。
三、阶段性降低社保公积金缴费比例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发布全市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标准。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9321元,下限将分区域执行两个不同的标准,其中,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0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380元。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必须按照上一年实际收入为职工足额缴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数额更新时间是一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2021成都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1成都公积金缴存比例并无变化,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依然在5%-12%之间
缴存基数上限(成都市平均工资提高,故缴存基数上限相应提高)
根据《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20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调整后的2021年缴存基数上限不超过成都市统计局公布的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5499元。
缴存基数下限
市政府发布最低工资标准未做调整,故缴存基数下限相应不变。
根据2018年7月12日发布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18〕9号),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截至目前均未做调整,故我市2021年缴存基数下限维持原标准。
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1具体计算公式为:每月公积金基数×缴存比例=个人和单位缴存的公积金金额2成都市公积金缴存比例为个人缴存5%,单位缴存5%,缴存基数上限为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1692元/月(2021年)。3想要了解具体的个人账户缴存额和单位账户缴存额,还需要考虑月均工资和缴存年限等因素。建议前往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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