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成都政府限价房该怎样申请呢,以及成都住房政策一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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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1、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的家庭。
2、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2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3、具有成都市户籍,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的家庭。
4、具有成都市户籍,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年满2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5、非成都市户籍,夫妇双方或离异(丧偶)带有子女的家庭,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且连续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三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
成都限价房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成都市户籍居民;
2.申请人家庭的年收入不能超过一定的限额;
3.申请人家庭的房产情况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4.申请人必须符合购房资格要求,如未拥有其他住房等。这些条件是为了确保限价房资源能够优先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居民,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一)申请。主申请人持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材料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主申请人非该区户籍的,向用工单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主申请人务工的证明原件、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二)初审。村(社区)接到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对象的家庭人口、住房状况、收入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对初审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对象基本情况在村(社区)进行为期10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资料报送镇(街道)。
(三)复审。镇(街道)对申请对象基本情况进行复审并提出意见,对复审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对象基本情况在镇(街道)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申请资料连同审核意见一并报送县住建局。
(四)终审。县住建局自接到镇(街道)报送的资料后,对申请对象在该区范围内自有产权住房(含租住公房)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录入信息系统。对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对象基本情况在金堂县公众信息网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县住建局最终确认申请对象申购资格,出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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