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必须与要约保持一致吗(承诺迟到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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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必须与要约保持一致吗(承诺迟到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本文目录一览:

1、 承诺必须与要约保持一致吗

2、 承诺迟到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3、 承诺迟到了会怎么样

4、 承诺迟延的如何处理

一、承诺必须与要约保持一致吗

一、承诺一定要与要约保持一致吗

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是承诺最核心的要件,承诺必须是对要约完全的、单纯的同意。

因为受要约人如果想与要约人签订合同,必须在内容上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否则要约人就可能拒绝要约人而使合同不能成立。如果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对要约的内容加以扩张、限制或者变更,便不能构成承诺,而应当视为对要约的拒绝。但认为同时提出了一项新的要约,称为反要约。判断承诺的内容是否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并非易事,受要约人对要约简单地回答同意并不多见,因此,必须对受要约人的承诺进行分析。如果仅仅是表述的形式不同,而不是实质的不一致,则不应当否定承诺的效力。如果承诺中提出了一些新的条件,就要分析这些新的条件是否从实质上改变了要约的内容,如果没有从实质上改变要约则应当认为是对...

二、承诺迟到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承诺迟到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承诺迟到的效力分别是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的承诺,和因其他原因超过承诺期限发出的承诺。

1、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的承诺

《合同法》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如果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才发出承诺,则该承诺无效,只能被视为新要约。所谓视为新要约,是指逾期承诺不具有法律效力,对要约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也就不能导致合同的成立。只能将其视为一种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种新要约。当然对逾期承诺也不是一概否定的,如果对于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的承诺,要约人仍愿意与之订立合同的,只要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自己将接受该逾期的承诺,则该...

三、承诺迟到了会怎么样

承诺迟到了会怎么样

1、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失效。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2、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八条 【要约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的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第四百八十六条【迟延承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

四、承诺迟延的如何处理

承诺迟延的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本条是对延迟承诺的规定。承诺本应在承诺期限内作出,超过有效的承诺期限,要约已经失效,对于失效的要约发出承诺,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应视为新要约。如果承诺明显地迟发了,明显地超过了合理期限,当然不能生效。但是,有许多承诺难于判断是否在合理期间发出的。判例法认为,如果受要约人有根据认为其承诺是在合理期间内发出的,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要约人应当接受这个承诺。如果根据他的理由断定这个承诺已经逾期,不愿承认这个承诺,他就必须把这个意思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否则承诺有效、合同成立。《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1条第1款的规定与意大利的规定相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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