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成都医保报销需要哪些程序和手续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成都社保报销怎么报销流程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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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通常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住院费用统筹支付汇总名单;
2.住院费用统筹支付结算表(医院须加盖公章);
3.未联网的医院须开记帐专用表,联网的医院特殊情况须开记帐专用表;
4.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5.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
6.中药复式处方;
7.出院病情证明。
在新生儿出生医院医保报销处登记,然后带上医院开具的出院证明书,费用发票和用药明细表,由报销窗口审核报销后等待几个工作日就可以到账。
省内医保参保人员可以直接联网结算,也就是在办理出院手续的时候,直接医保审核以后结算,你只需要支付你自费的那部分就可以。
如果是省外医保的参保人员,大部分也实现了联网结算,没有联网结算的,需要报备参保地医保,并且出院的时候带上发票和住院清单,回参保地报销。
1)省、市医保病人
若您是四川省省级或成都市医保病人,请持病房为您开具的《病人出院病情证明书》到第一住院大楼一楼医保审核1-4号窗口进行费用审核,确认费用清单上内容无误后,持《病人出院病情证明书》、费用明细清单、住院预交款收据及医保卡到医保结算8-13号窗口进行网上结算。
(2)非本市医保病人
若您不是四川省省级或成都市医保病人,在办理出院前,先到病房护士站请病房医生或护士确认是否在电脑中点击了最终医疗计算;确认已做最终医疗计算后,请持“病人出院病情证明书”、“住院预交款凭据”到第一住院大楼一楼出院处15-20号结算窗口办理费用结算。
(3)异地未联网的新农合病人
若您是非成都市且未联网的新农合病人,请按非医保病人结算完毕后,持“原始票据、出院证、明细单”到医保咨询窗口9号装信封,回当地相关部门报销。
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
(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35;
(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45;
(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55;
(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百分之65。
1、参保报销人员携带报销林料到所属医疗经办机构医疗费业务初审窗口提交材料;
2、医疗费业务初审窗口进行初审;
3、医疗费业务复审窗口进行复审;
4、医疗费财务初审窗口进行初审;
5、微机录入窗口对报销费用进行系统录入;
6、医疗费财务复审窗口(出纳)支付报销费用。
一、成都社保工伤报销流程
1、申请: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
2、受理:工伤认定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3、认定: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再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经办人,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4、鉴定: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5、工伤保险待遇: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二、办理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复印无效;
《诊断证明书》及门诊(住院)病例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受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相关法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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