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的保证期间如何计算?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都有什么不同、保证期间如何计算、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的异同点有哪些、保证期间指的是什么,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 保证期间如何计算
4、 保证期间指的是什么
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都有什么不同
1、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的客体不同
在保证人与债权人的相互的关系中,保证人对债权人负担的是保证债务,相对应,债权人对保证人享有的保证债权,此债权具有特殊性,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所允诺的义务对债权人而言只是期待权,并不具有现实的效力。换言之,债权人只有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向保证人发给给付要求时,债权始生效力。而一般债权的请求权,只要债务履行期限届至,债务人就有履行给付的义务,就发生效力,不以债权人发给给付要求为生效条件。
保证期间是为保证人利益而设的,众所周知,保证人在保证主债权债务关系中只有义务而无权利,保证期间的价值就在于维持原事实状态,(即债权人不享有现实请求权),而对否定原事实状态的权利的行使进行期限界定,而这种权利也就称为形成权,它的行使使双方之间形...
【案情】
张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3个月,自2013年3月10日起至2013年6月9日止。”同时,陈某作为保证人与李某签订保证合同,约定“该担保从保证日开始起为4个月,超过时间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双方未约定保证方式。届期,张某未能归还借款,2013年8月9日,李某向法院起诉张某和陈某,要求张某履行还款义务,陈某履行保证义务。经查,张某无可供执行财产。陈某以保证期间已过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分歧】
约定“保证日”,保证期间如何计算?关于本案存有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日”应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之次日(2013年6月10日),本案中保证期间应为2013年6月10日起至2013年10月9日止。因此,李某于2013年8月9日起诉,系在保...
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的异同点有哪些
1、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的客体不同。
在保证人与债权人的相互的关系中,保证人对债权人负担的是保证债务,相对应,债权人对保证人享有的保证债权,此债权具有特殊性,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所允诺的义务对债权人而言只是期待权,并不具有现实的效力。换言之,债权人只有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向保证人发给给付要求时,债权始生效力。而一般债权的请求权,只要债务履行期限届至,债务人就有履行给付的义务,就发生效力,不以债权人发给给付要求为生效条件。
保证期间是为保证人利益而设的,众所周知,保证人在保证主债权债务关系中只有义务而无权利,保证期间的价值就在于维持原事实状态,(即债权人不享有现实请求权),而对否定原事实状态的权利的行使进行期限界定,而这种权利也就称为形成权,它的行使使双方之...
保证期间指的是什么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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