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强奸罪是怎么构成的、强奸罪是怎样定罪量刑的、强奸罪司法程序是什么样的、强奸罪司法解释有哪些,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强奸罪是怎么构成的
2、 强奸罪是怎样定罪量刑的
3、 强奸罪司法程序是什么样的
4、 强奸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强奸罪是怎么构成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已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和成年妇女。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所谓暴力手段,是指不法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段,即直接对被害妇女采取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
所谓胁迫手段,是指对被害妇女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胁迫的核心是足以引起被害妇女的恐惧心理,使之不敢反抗,从而实现强行奸淫的意图。既可以直接对妇女进行威胁,...
强奸罪是怎样定罪量刑的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强奸妇女一人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奸淫幼女一人的,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妇女或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或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两人以上轮奸妇女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3.在确定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强奸妇女每增加一人,增加二...
强奸罪司法程序是什么样的
首先要公安局确定嫌疑人,然后是法院:
1、起诉。通常是书面起诉,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2、受理。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决定立案。
3、审理前的准备。给被告送传票,被告提出答辩状,双方交换证据,法院允许自行调解。
4、开庭。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和宣判。
下面几种情形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太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是指根据刑法的规定不构成犯罪,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已过了追诉时效期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没有逃避侦查和审...
强奸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关于强奸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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