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权的权力范围?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权包括哪些?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权利质押的专属管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权、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是专属管辖吗、涉外案件的专属管辖权,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权利质押的专属管辖
2、 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权
4、 涉外案件的专属管辖权
权利质押的专属管辖是什么
专属管辖中的不动产纠纷仅限于不动产的部分物权纠纷。
专属管辖是对当事人诉权处分的一种限制,是诉讼程序上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合意进行变通,所以应从严把握,尽可能限定在确有必要的范围内。根据最高院对民诉法的适用解释,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法治思想,对当事人诉权的限制不应扩张至不动产的债权纠纷,对于虽然与不动产有牵连关系但本质属于债权纠纷的案件如购房款纠纷等等不属于不动产纠纷案件,同时,对于不动产的物权纠纷,也仅限定在“因权力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除此之外的不动产物权纠纷,也不属于专属管辖范围,应该赋予当事人对管辖的选择权。
特殊类型的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根据最高院对...
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对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法律强制规定只能由特定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凡是专属管辖的案件,只能由法律明文规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人民法院均无管辖权,从而排除了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的适用。对于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双方无权以协议或者约定的方式变更管辖法院,从而排除协议管辖的适用。外国的法院更没有管辖权,所以排除了外国法院行使管辖权的可能性。总之,专属管辖是排斥其他类型的法定管辖,也排斥协议管辖的管辖制度。
依照民诉法的规定,下列案件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土地上的附着物,如建筑物、农作物、森林、草原等。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主要是因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占有等发生纠纷而引起的诉讼,以及相邻不动产...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是专属管辖吗
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但根据最新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可以推定不属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哪些是属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呢?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那么,哪些是属于“政...
《民事诉讼法》涉外专属管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二百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百七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
第二百七十一条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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