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终止得基于哪几种事由,赠与合同行为是不是单方行为

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赠与合同的终止得基于哪几种事由、赠与合同行为是不是单方行为、赠与合同会发生怎样的纠纷、赠与合同究竟是不是诺成合同,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赠与合同的终止得基于哪几种事由,赠与合同行为是不是单方行为

本文目录一览:

1、 赠与合同的终止得基于哪几种事由

2、 赠与合同行为是不是单方行为

3、 赠与合同会发生怎样的纠纷

4、 赠与合同究竟是不是诺成合同

一、赠与合同的终止得基于哪几种事由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赠与合同中,赠与地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产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宾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

二、赠与合同行为是不是单方行为

法律咨询:赠与合同行为是不是单方行为

律师解答:如果是纯获利的赠于行为,那么就是单方法律行为,如果是需要受赠方做出一定的作为行为才可完成赠于行为,那么就是双方法律行为。

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

三、赠与合同会发生怎样的纠纷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各国立法规定不同,学者看法也不同。前苏联和东欧国家一般规定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而德国、日本等国的立法则规定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我国台湾地区也规定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我国民法通则虽未对赠与合同作出规定,但《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8条规定了公民之间的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学术界大体上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于赠与人交付赠与物后生效;第二种观点认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但赠与人享有撤回赠与的权利,理由是若赠与合同订立后对赠与人毫无约束,那么受赠人作出的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及其为接受赠与而付出的经济上的花费都可能因赠与人的不履约行为而落空,这就对受赠人极不公平;第三种观点认为赠与合同原则上应为实践性合同,但有例外,主要包括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等。...

四、赠与合同究竟是不是诺成合同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法律咨询: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么?

律师解答:《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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