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的性质是什么?公证遗嘱和口头遗嘱的效力问题?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公证的性质、公证的遗嘱郊率优于口头遗嘱吗、公证登记和立卷归档、公证法复查程序,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公证的性质
3、 公证登记和立卷归档
4、 公证法复查程序
公证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公证制度的目的和任务是:保障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为对外开放保驾护航,促进国际民事、经济交往顺利进行,保护公民、组织、海外侨胞和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我国公证制度具有以下两个特色:
一、是我国公证机构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公证职权;
二、是坚持公证事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
公证遗嘱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基本概念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具体内容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
不知道大家是否知道公证登记和立卷归档这两种制度。
公证登记和立卷归档:
1.公证登记制度。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登记簿,建立分类登记制度。登记事项包括:公证事项类别、当事人姓名(名称)、代理人(代表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签发人)、结案方式、办结日期、公证书编号等。公证登记簿按年度建档,应当永久保存。
2.公证立卷归档制度。公证机构在出具公证书或者作出不予办理公证、终止公证的决定后,应当依照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有关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和公证档案管理的规定》,由承办公证员将公证文书和相关材料,在3个月内完成汇总整理、分类立卷、移交归档。
归档要求: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档案类别层次分明,保管期限划分准确,卷内文件排列有序;案卷题名简明确切。封面填写工整;装订案卷牢固,档案...
公证复查制度,是公证机构的一种自我纠错机制,主要是通过对公证书有关事项的再次审查,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规定了公证复查的程序、期限、方法和处理原则: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公证书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当指派原承办公证员之外的公证员进行复查。复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应当报公证机构负责人审批。公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复查决定:一是维持公证书;二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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