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可抵押吗?建设用地占用程序及用地管理有哪些要求?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去抵押有什么特别规定、建设用地占用程序及用地管理有哪些要求、建设用地转用、征用、使用流程是怎样的、建造房屋初始权登记提交的材料,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建设用地使用权去抵押有什么特别规定
依照物权法第180条和第182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现有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建筑物视为一并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抵押人仍然有权依法对该土地进行开发,建造建筑物。那么,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是否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应当如何处理这些新增的建筑物?本条为解决这些问题作出了特别规定。
对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由于其不在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的范围内,因此不属于抵押财产。
为了实现抵押权,需要处分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如果该土地上已存在建筑物,一般来讲,只有将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才能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实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实践中...
建设用地占用程序
为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范围内占用土地的一般程序为:
1.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2.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3.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项目分别供地。
建设用地用地管理
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包括建设用地的管理、定额、审批、和许可等几方面的规定。政府职能部门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和技术的综合手段,来配置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各用地单元的用地关系,保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基本需要,严格控制农业用地向非农业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二、办理程序:
用地单位申请用地--提交县国土资源局会审会议通过--根据预审权约请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用地预审--用地单位准备相关资料--用地报批资料齐全后,县局汇总组卷并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按审批权限呈报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并上报省、市人民政府批准--项目用地批准后,用地单位缴清省市县各项税费,由县局办理用地手续。
三、申报资料:
适用范围:城市批次用地;圈内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村庄、集镇圈内用地。
1、申请用地报告;
2、发改委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3、规划许可证、规划审批单、规划平面布置图四套;
4、勘测定界图和勘测定界图技术报告五...
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一、适用条件:
个人将经规划部门审批新建的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二、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登簿
三、应提交的证件: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经登记机构审核合格的测绘成果资料;
7、属于下列登记情形的,除提交以上1-6条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申请材料有:集体土地的,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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