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的预先追偿权有什么条件吗?保证人的执行条件是怎么样的呢?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保证人的预先追偿权有什么条件、保证人的执行条件是怎么样的、保证人的资格要求和权利包括哪些、保证人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可以起诉吗,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保证人的预先追偿权有什么条件
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保证人的预先追偿权可以行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十四条 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债权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提出。
第四十五条 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各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应当作为一个主体申报债权,...
保证人的执行条件是怎么样的
根据《民诉法》第212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该法解释第269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的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财产作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出面担保。以财产作担保的,应当提交担保书;由第三人担保的,应当提交担保书”。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就是所谓的执行担保。那么作为被执行人或是第三人,要成为执行担保人需要满足怎么的条件呢?下文为您介...
一、保证人的资格要求
保证人是保证法律关系的重要主体之一。保证法律行为系民事法律行为,而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行为主体必须适格。
我们必须区分保证法律关系主体和保证合同关系主体这样两个概念。在保证法律关系中,主体有三个,即:债权人、主债务人和保证人。债权人与主债务人之间先已有合同存在,保证人只是为了担保主债务人债务的履行才加入进来的。因此,保证人之所以加入到保证法律关系之中,其目的只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他是应债务人的邀请而加入进来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一般存在委托关系,是主债务人委托保证人为自己充当保证人的。当然,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除了这种委托关系之外,还有可能是无因管理的关系。我国担保法没有规定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但我们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应分析厘清他们之间的关系,以便更好地适用法律。...
一、担保人不履行义务应该怎么办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期间,保证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保证,人民法院据此未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或解除保全措施的,案件审结后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即使生效法律文书中未确定保证人承担责任,人民法院有权裁定执行保证人在保证责任范围内的财产”。
(三)根据上述规定,无论是在审理程序还是在执行程序中,担保人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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