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职工怎么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的?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男职工怎么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男子病逝婚外儿子可以分房产吗、南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政策是怎样的、南昌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具体有什么待遇,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问: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男职工,其无工作单位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请问这个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去哪里办理,需要哪些证件?现在已经怀孕9个月的还能否办理?
答:您好,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郑政〔2010〕32号规定: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
(二)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受委托代为领取的,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三)定点医疗机构(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下同)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等;(四)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男职工所在单位...
达州女子何某2000年同丈夫赖某结婚,二人还共同在南外买了一套房子。“结婚十几年,我们一直没有孩子,但是我们的感情很好。”几年后,赖某因病去世了,这让何某伤心不已。可是,失去丈夫的伤痛还没过去,另一个打击接踵而至。
“后来办理房产证时,我丈夫的父亲自愿放弃自己应继承的份额。他母亲早在2003年就病逝了,因此那套房子最终应该只归于我一个人。”何某说,自己正准备继承上述房屋时,突然来了一名女子文某,还带着一个五岁的孩子,要求继承上述房屋。文某说,这个孩子是赖某的儿子,因此有权继承那套房屋。
经法官调查了解,文某的儿子确系与赖某所生,何某对此也并非不知情。办案法官解释称,“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同样享受继承权,何某与赖某共同购买的房屋,其中属于赖某的份额应由何某、赖某的父亲和儿子共同继承。由于赖某的父亲自愿放弃其应继承...
南昌出台补充办法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日前,南昌制定了《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补充完善办法》(以下简称《补充完善办法》)。据悉,《补充完善办法》在被征地农民个人权益内容上与此前颁布实施的《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保持了政策连续性。
《补充完善办法》明确一次性缴费补贴=征地时南昌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12%×一次性缴费补贴月数,更在保障办法和基金管理内容有所增减,比如实施“先保后征”,征地前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到位。
南昌: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先保后征”
1月13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政府常务会日前审议通过《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补充完善办法》(下称《补充完善办法》)。根据该办法,南昌市将实施“先保后征”,征地前确保被征地...
南昌工伤赔偿标准: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待遇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工伤认定证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到经办机构办理,享受以下待遇手续: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至四级伤残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至四级伤残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津贴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工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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