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离婚登记的程序(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受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有哪些要求?今天给各位分享受理离婚登记的程序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有哪些、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有哪些条件、双方离婚未出生的孩子能跟随母亲的姓氏吗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受理离婚登记的程序(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本文目录一览:

1、 受理离婚登记的程序

2、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3、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有哪些条件

4、 双方离婚未出生的孩子能跟随母亲的姓氏吗

一、受理离婚登记的程序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五)、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六)、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二、离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

二、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离婚协议有哪些程序

1、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三、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有哪些条件

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有什么条件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5条规定: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确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管辖范围,应当以离婚当事人的户籍为依据。当事人双方的户口在同一地的,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离婚;当事人双方户口不在同一地的,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均可。

离婚登记的条件:

(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持有,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

四、双方离婚未出生的孩子能跟随母亲的姓氏吗

双方离婚未出生的孩子能跟随母亲的姓氏吗

可以,入户籍时直接填女方姓氏就可以了。

在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如果非要给孩子改姓,简单来说需要两个步骤。

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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