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引?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应重点把握的问题有哪些?今天给各位分享审破产案件若干规定实施中的问题探讨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应重点把握的问题、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应重点把握的问题、审理破产案件出现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002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2次会议通过并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 (以下简称《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中相关规定所进行的-次全面系统的解释,对于进一步规范和便利人民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对破产财产的保护和追收力度,提高破产债权的清偿率,完善我国的破产法律制度,都具有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由于《规定》中部分内容对《破产法》作了扩大解释。因此,在施行中又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急待研究和解决,为此,笔者欲就其中几个问题作些探词。
一...
近年来,基层法院受理的企业破产案件逐年增加并呈上升趋势。企业破产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如破产财产的清理、变现、分配,债权人债权数额的确认,企业债权的追偿,职工的安置,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及相关政策如何适用等,涉及的当事人多,法律关系复杂,案件审理难度较大,因此规范破产程序,协调、解决好各方面的矛盾,保证大局稳定,是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关键所在。
一、严格规范立案审查制度
人民法院对破产案件的立案审查,要严格依照破产法、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审查,切实把好立案关。在审查过程中,首先必须认真审查被申请破产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对虽领取了《企业法...
一、严格规范立案审查制度
人民法院对破产案件的立案审查,要严格依照破产法、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审查,切实把好立案关。在审查过程中,首先必须认真审查被申请破产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对虽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未投入注册资金或投入的注册资金未达到法定最低数额,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不能作为破产申请人或被申请破产。但其开办单位在企业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前补足注册资金的,可以认定其法人资格。同时,必须对破产申请人提交的破产申请、企业破产预案、企业资产及亏损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职工安置预案及费用来源等予以认真审查,确保破产案件的审理顺利进行。此外,还应...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对一批资不抵债、缺乏市场竞争能力的企业实施关闭破产,已是历史的必然。从去年到今年,市委市政府从国家经济全局战略考虑,对全市的国有企业破产工作非常重视,从破产企业的申请、法院的受理到破产案件终结,提出了量化指标。由于上级领导的重视,破产案件的审理可谓如火如荼,遍地开花,硕果累累,形势喜人。有的企业成功拍卖后,新的企业以新的体制开展生产经营,解放了生产力,解决了一大批破产企业职工的再就业,搞活了地方经济,社会稳定也出现了可喜的局面;有的企业在破产清算中,招商引进有实力的经济组织租用原企业的厂房、设备,成立新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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