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关于国有企业破产职工安置的法律与政策(谈附期限破产债权数额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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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关于国有企业破产职工安置的法律与政策(谈附期限破产债权数额的确定)

本文目录一览:

1、 谈关于国有企业破产职工安置的法律与政策

2、 谈附期限破产债权数额的确定

3、 谈附期限破产债权数额的确定

4、 试论我国破产法律制度之完善

一、谈关于国有企业破产职工安置的法律与政策

目前,法院在审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时,不仅要适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依照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破产企业职工安置中也存在着法律与政策并行、甚至矛盾交织的局面。究竟如何处理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已成为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审判中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制、破产进入了攻坚阶段,其职工安置工作更是难点中的难点,破产法和大量部门规章、地方政策对此均有规定。

一、我国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的法律与政策

我国的国有企业破产制度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进程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自始至终存在着大量的行政因素,在国企的破产申请、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

二、谈附期限破产债权数额的确定

根据我国现行破产法律的有关规定,破产债权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破产债权的性质与范围,有的国家从广义上认定,即凡是与破产人有关债权均属于破产债权,无论是否设有财产担保,如美国。有的国家则从狭义上认定,只有对破产人发生的无担保物担保的债权才属于破产债权,如日本、英国等国。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第59条第3款的“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的规定来看,我国立法采取了后一种立法模式。 对“基...

三、谈附期限破产债权数额的确定

根据我国现行破产法律的有关规定,破产债权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破产债权的性质与范围,有的国家从广义上认定,即凡是与破产人有关债权均属于破产债权,无论是否设有财产担保,如美国。有的国家则从狭义上认定,只有对破产人发生的无担保物担保的债权才属于破产债权,如日本、英国等国。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第59条第3款的“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的规定来看,我国立法采取了后一种立法模式。对“基于破...

四、试论我国破产法律制度之完善

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的颁布和实施,对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及规范市场秩序,完善我国法律体系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然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以展,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深化之后,我国社会和经济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现行《破产法》的局限性及其缺陷日益显现出来,所有这些都迫切要求我国破产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国《破产法》的修订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这项修改工作势必面临着诸多难题有待解决,鉴于破产法理论的浩瀚、中国破产实践问题的复杂性和笔者的能力,本文仅拟从我国应建立统一破产法典、完善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和救济制度、建立自然人破产程序三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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