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的思考和建议?谈破产立法与国企失业职工救济制度的关系?今天给各位分享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的思考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谈破产立法与国企失业职工救济制度的关系、谈破产撤销权中除斥期间的起算问题、谈破产撤销权中除斥期间的起算问题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的思考
破产清算程序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一程序的主体,英美法一般称之为“破产信托人”,大陆法一般称这之为“破产管理人”,日本法则称之为“破产管财人”,我国破产法称之为“清算组”。这些不同的称谓反映了立法者对破产管理人法律地位、性质的不同考虑,但各国设立该制度的目的是一致的,即对破产财产接管,进行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笔者试从清算组的组建时间、人员构成及监督机制几个方面,谈谈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一)清算组的组建时间清算组的作用就是有效地控制破产企业的财产,因此其组建时间的确定应考虑有利于其作用充分发挥。英美国家实行的是破产程序受理开始主义,在破产程序受理后至作出宣告破产裁...
一、失业职工救济制度简介破产救济是政府建立的对破产企业失业职工基本物质生活予以保障,并为其重新就业提供帮助的社会制度。为了减少企业破产造成的社会动荡,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各国均设有失业救济等社会保障制度。我国对失业职工的社会保障制度目前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失业救济,其二是就业安置,即所谓再就业工程。作为对失业职工的一般社会保障制度,普遍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失业职工,既包括国有企业的失业职工,也包括其他企业的失业职工,既包括因企业破产而失业的职工,也包括由于其他原因而失业的职工,在适用对象上并无区别,但是,当前因企业破产而失业的问题更为突出、集中。为解决失业职工的社会...
——以撤销“价格明显不合理的房地产交易”为例设例1:2005年9月1日A公司将其所有的房地产以500万价格卖给B公司,2006年10月9日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2007年9月20日A公司与C公司三年期的债务到期,A公司无力偿还。2007年9月21日法院受理C公司提出的要求A公司破产的申请,9月25日破产管理人向法院提出撤销A公司与B公司的房地产交易行为。经查,对所涉房地产以2005的9月1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其价值为900万,基本可以认定该交易的价格明显不合理。法院是否应该支持破产管理人行使撤销权的诉讼请求?设例1中A公司与B公司的该房地产交易是否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成为法院是否应该...
设例1:2005年9月1日A公司将其所有的房地产以500万价格卖给B公司,2006年10月9日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2007年9月20日A公司与C公司三年期的债务到期,A公司无力偿还。2007年9月21日法院受理C公司提出的要求A公司破产的申请,9月25日破产管理人向法院提出撤销A公司与B公司的房地产交易行为。经查,对所涉房地产以2005的9月1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其价值为900万,基本可以认定该交易的价格明显不合理。法院是否应该支持破产管理人行使撤销权的诉讼请求?
设例1中A公司与B公司的该房地产交易是否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成为法院是否应该支持破产管理人行使破产撤销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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