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破产程序后破产管理人还存在吗(解读最高法出台资不抵债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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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破产程序后破产管理人还存在吗(解读最高法出台资不抵债司法解释)

本文目录一览:

1、 进入破产程序后破产管理人还存在吗

2、 解读最高法出台资不抵债司法解释

3、 几种特殊债务重组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

4、 合同期内公司倒闭赔偿标准

一、进入破产程序后破产管理人还存在吗

一、进入破产程序后破产管理人还存在吗

破产管理人在各国的称谓不尽相同,英美法一般称之为“破产信托人”,大陆法一般称之为“破产管理人”,日本法则称之为“破产管财人”。债务人被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后,其行为能力将受到极大的限制,其财产及有关经营活动将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在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和诉讼活动。可以说,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处于核心地位,破产管理人制度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破产程序能否公正、高效地进行,关系到破产法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即进入破产程序后破产管理人还存在。

二、破产法理念的要求

法律理念是人们根据社会生活条件运用理性思...

二、解读最高法出台资不抵债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的有关问题作出相关规定。该司法解释共九条,已于上月底起施行。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

法院受理破产案数远少于工商吊销企业数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施行以来,在完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调整社会产业结构、拯救危困企业、保障债权公平有序受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有的法院尚未充分认识到企业破产法在调整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加之现行体制、机制上的各方面原因,对于申请人提出的...

三、几种特殊债务重组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一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准则》)与国家税务总局第6号令《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分别对企业债务重组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作了规定,但是对于一些特殊债务重组业务,《准则》和《办法》规定得不明确,或者没有规定。本文通过具体示例,对几种特殊债务重组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作一探讨。

一、债务人以存货偿债

例1.甲公司欠乙公司贷款23.4万元。第二年,经协商,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一批存货偿还债务,其账面价值19万元,公允价值20万元,增值税额3.4万元。两个公司都是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乙公司为该项债权已计提坏账准备1万元。重组过...

四、合同期内公司倒闭赔偿标准

合同期内公司倒闭赔偿标准

网友提问:

我于2012年进入A公司,当时A公司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期为2年,现在公司倒闭,我知道劳动法规定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的,对于赔偿标准是多少,我想了解一下。

律师回答:

首先,要看公司是否是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有没有行政部门的监督,或者去工商局查一下,这家公司的营业执照有没有注销,防止公司以破产为借口损害劳动者权益。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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