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满12个月计发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为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参保每增加12个月,

其可申领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相应增加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最多可申领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不得超过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乘以24的乘积;参保缴费不足12个月的部分,不计发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2,失业人员前次失业有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该部分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按照尚未领取期限的月数乘以60%再乘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
3,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为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失业人员年龄距离本人法定退休年龄当月不满24个月的(含申领当月和法定退休年龄当月),
其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但最多不得超过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剩月数(含申领当月和法定退休年龄当月)与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的乘积。
4,失业人员虽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得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5,失业人员按本条规定计发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少于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40%乘以缴费年限的,可补足相应差额,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总额不得超过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90%乘以24的乘积。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申请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2019年广东省关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8月13日)根据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配套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近日正式发布。
领取有条件限制
记者查阅《通知》发现,新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进一步提高,调整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收益率分布更符合失业保险偏向于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失业后回乡,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据了解,省人大常委会在《条例》立法调研时,基于目前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未能畅顺的现实,采纳保留一次性待遇的意见,设定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以便于非广东省户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并授权省人民政府制定具体标准。
根据《条例》,符合《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不具有广东广东省户籍的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条例》还规定,失业人员若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在申领之日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将不能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已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也不能转为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而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保险基金可承受
经测算,失业人员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收益率(领取待遇与缴费总额相比)普遍高于100%,主要集中在150%附近的区间,即大部分人领取待遇总额为缴费总额的1.5倍左右。那么,失业保险基金能否承受这部分支出?
“经测算,按最高收益率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全省可承受的申领率为20%;按平均收益率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全省可承受的申领率为40%.无论按全省还是分市计算,实际申领率并不超过基金的可承受能力,能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虽然基金支出有所增加,但均在承受范围以内。
怎么算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平均缴费工资×40%×缴费年限
假设外来务工人员小王的户籍在湖南,毕业后一直在广州工作并买了5年零3个月的社保,最近他失业了,打算离开广东回老家发展,失业前一年的平均缴费工资为5000元。根据《通知》,小王若不打算在广州按月领取失业保险,也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话,可以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省人社厅负责人告诉记者,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每满一年,可领取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40%乘以缴费年限计发;不满一年的缴费时间不计算为缴费年限。那么,小王可以领取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就是5000元×40%×5年=10000元。
与此同时,为了体现失业保险的保障原则,《通知》规定,个人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低于参保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高于月最低工资标准80%乘以24之积的,按最低工资标准80%乘以24之积计发。
以广州为例,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月,1550×80%=1240,1550×80%×24=29760,即是说,个人领取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总额若低于1240元,按1240元进行发放;高于29760元,则按29760元予以发放。
2022广东广州失业金一次性领取标准是多少2022广东广州失业金一次性领取标准是多少
2022广州失业金一次性领取标准
(一)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满12个月计发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为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参保每增加12个月,其可申领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相应增加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最多可申领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不得超过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乘以24的乘积;参保缴费不足12个月的部分,不计发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举例:在广州,艾AA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的,按照广州最低工资标准2300元计算,则可领取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为2300*90%=2070元。艾AA参加失业保险3年的,按照广州最低工资标准2300元计算,可领取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为3*2300*90%=6210元。最多可领取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为2300*90%*24=49680元。
(二)失业人员前次失业有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该部分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按照尚未领取期限的月数乘以60%再乘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
(三)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为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失业人员年龄距离本人法定退休年龄当月不满24个月的(含申领当月和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其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按本条第(一)款法规执行,但最多不得超过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剩月数(含申领当月和法定退休年龄当月)与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的乘积。